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关于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2014-12-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9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8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1年通过复审,有效期均为3年。
2014年,公司重新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根据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和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公布安徽省2014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单的通知》(科高[2014]43号),公司被认定为安徽省2014 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并于近日获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434000621,有效期3 年)。根据相关规定,本公司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三年内将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5%的所得税税率优惠政策。
2014年前三季度公司已按15%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对2014年已披露的业绩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