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焦点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书评
  • A8:广告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T1:汽车周刊
  • T2:汽车周刊
  • T3:汽车周刊
  • T4:汽车周刊
  • T5:汽车周刊
  • T6:汽车周刊
  • T7:汽车周刊
  • T8:汽车周刊
  •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公告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设证券营业部开业的公告
  •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担保公告
  •  
    2014年12月18日   按日期查找
    B3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37版:信息披露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设证券营业部开业的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担保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2014-12-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简称:四方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2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4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定于2014年12月26日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对本次会议召开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12月26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2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四)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四街九号四方大厦一楼报告厅

      (五)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相结合的方式。

      (六)投票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后附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债券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12月19日,所有于股权登记日当天下午收市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相关人员。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传真登记、信函登记。

      个人股东需提交的文件包括: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的还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及股东的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需提交的文件包括:股票账户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若法人股东委托其他法人作为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由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法人股东应当提交代理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以及法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14年12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四街九号四方大厦证券部

      五、其他事项

      会议联系人:郗沭阳、李佳琳

      电话:010-62961515-8582

      传真:010-82781803

      邮箱:ir@sf-auto.com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 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12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投票流程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2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截止2014年12月1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参与表决。

      (三)投票代码

      ■

      (四)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买入

      2、申报价格:申报价格代表股东大会议案,99.00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以1.00元代表议案1,以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

      3、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

      (2)分项表决方法:

      ■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 2014年12月19日收市后,持有四方股份(股票代码601126)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

      (二)如某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

      (三)如某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

      (四)如某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