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绍兴市上虞区大三角地块改造项目意向合作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173 股票简称:卧龙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4—047
债券代码:122327 债券简称:13卧龙债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绍兴市上虞区大三角地块改造项目意向合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虞市卧龙天香南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与上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合作推进绍兴市上虞区经济开发区大三角所在地块的改造建设。
● 上虞市卧龙天香南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上述项目摘牌前,于2014年12月31日前向上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支付人民币22,129万元作为前期启动资金,其中 7,167万元为前期拆迁款。
● 本次拟签订的仅为意向协议书,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 意向性约定,意向协议书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
一、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虞市卧龙天香南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香南园”)拟与上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合作推进绍兴市上虞区经济开发区大三角所在地块的改造建设,上述项目具体数据按正式方案确定的数据为准。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2月11日以书面传真、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12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绍兴市上虞区大三角地块改造项目意向合作的议案》。
本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香南园与上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合作推进上虞区经济开发区大三角所在地块的改造建设,上述项目的具体数据按正式方案确定的数据为准。
双方共同办理上虞区经济开发区大三角所在地块的方案咨询及土地储备中心挂牌的准备工作,上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协助天香南园在土地储备中心做好摘牌工作,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天香南园在该合作项目摘牌前,于2014年12月31日前向上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支付人民币22,129万元作为前期启动资金,其中7,167万元为前期拆迁款;若天香南园竞得该项目的开发权,前期启动资金扣除前期拆迁后余款由上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退还给天香南园;天香南园顺利摘牌后,按上虞区地块改造相关政策规定支付款项,支付方式双方另行协商。
上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上虞区经济开发区大三角地块的代为征收工作以及其他相关事宜的办理,承诺于2015年 3月31日前完成该地块范围内的所有代为征收工作。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香南园将根据意向协议书相关内容支付相应的款项,协议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该项目若能成功获取,将增加公司的土地储备。
本次拟签订的仅为意向协议书,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 意向性约定,意向协议书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
若天香南园顺利摘牌,天香南园将签订相关协议,公司将进一步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报备文件
1、卧龙地产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意向协议书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