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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公开发行A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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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
    2014-12-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特别提示

    1、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秋航空”、“发行人”或“公司”)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2号)、《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11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备案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4]77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本次发行在投资者资格、定价方式、配售原则、回拨机制等方面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并重点关注本公告的重要提示部分。

    2、本次发行网下申购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化申购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办法》、《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经完成,拟定的发行价格为18.16元/股,对应的2013年摊薄后市盈率为22.96倍(每股收益按照201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航空运输业”(G56)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21.21倍)。本次发行市盈率高于行业平均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根据《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的要求,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会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公告的时间分别为2014年12月19日、2014年12月26日和2015年1月5日,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4、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所对应的配售对象应参与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1:网下投资者询价申报情况”。单个配售对象只能申报一笔,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即18.16元/股。网下申购时间为2015年1月9日(T-1日)9:30-15:00及2015年1月12日(T日)9:30-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必须在上述时间内登录申购平台提交申购数量。网下申购简称为“春秋航空”,申购代码为“601021”,参与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当全额缴付申购资金。

    5、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按本次发行价格即18.16元/股,进行申购。网上申购的时间为2015年1月12日(T日)9:30-11:30、13:00-15:00。网上申购简称为“春秋申购”,申购代码为“780021”。本次网上发行,参加申购的每一申购单位为1,000股,单一证券账户的委托申购数量不得少于1,000股,超过1,000股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40,000股。

    重要提示

    1、春秋航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329号文核准。本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银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发行人股票简称为“春秋航空”,股票代码为“601021”,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80021”。

    2、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4年12月17日完成。本次发行价格为18.16元/股。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10,000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6,000万股,即本次发行数量的60%;网上发行数量为4,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0%。

    3、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按本次确定的发行价格18.16元/股进行申购,网上申购时间为2015年1月12日(T日)9:30-11:30,13:00-15:00。网上申购简称为“春秋申购”,申购代码为“780021”。

    4、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瑞银证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组织实施,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网址为:https://120.204.69.22/ipo。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

    5、根据《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确定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的程序和原则,剔除最高报价后的剩余报价中,报价等于发行价格的为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其名单详见“附表1:网下投资者询价申报情况”。

    6、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发行中一种方式进行新股申购。已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通过网上发行申购新股。参与网下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再参与网上申购,导致其申购无效的,由网下投资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同时,该配售对象将被中国证券业协会列入网下投资者黑名单。

    7、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备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负。

    8、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在申购期间及时、足额交付申购款。申购资金划出时间应早于2015年1月12日(T日)15:00,到达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指定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申购资金专户时间应早于该日16:00。申购资金不足或未能及时到账的申购均视为无效申购。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

    9、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10、初步询价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未参与本次网下申购,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在《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送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11、本次发行网下和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于2015年1月13日(T+1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并在2015年1月14日(T+2日)的《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一、(七)回拨机制”。

    12、本次发行可能因以下情形中止:网下实际申购总量未达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第一时间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待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后再择机启动发行。

    13、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认真阅读2014年12月1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因素”章节,须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4、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上交所批准后,方能公开挂牌交易。如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本次申购获配的投资者。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春秋航空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除特别说明外,本公司的财务数据及相关财务信息包括子公司
    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瑞银证券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申购平台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
    结算平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
    本次发行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网下发行本次发行中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向配售对象根据确定价格发行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下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下实际发行数量)
    网上发行本次发行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上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上实际发行数量)
    网下投资者网下投资者指符合2014年12月11日《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要求的可以参与本次网下询价的投资者
    网上投资者可参加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为除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以外的在上交所开户的满足《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要求的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
    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余额包销方式,由承销团包销剩余A股股票。

    (三)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四)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0,000万股,全部为新股,其中,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6,00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4,00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40%。

    (五)发行价格及对应的估值水平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8.16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7.22倍(每股收益按照201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2.96倍(每股收益按照201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六)募集资金

    根据18.16元/股的发行价格和10,000万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181,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136.98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175,463.02万元,略低于发行人拟以本次募集资金投入招股意向书中载明的“购置不超过9架空客A320飞机、购置3台A320飞行模拟机及补充流动资金”等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额175,500.00万元。

    所有募集资金净额将存入募集资金专户,保荐人(主承销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将与发行人一起对全部募集资金进行三方监管。

    (七)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5年1月12日(T日)15:00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发行初步有效认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下发行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在50倍以上但低于100倍(含)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在100倍以上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50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

    2、若网上申购不足,可以回拨给网下投资者,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投资者仍未能足额认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

    3、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行。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2015年1月14日(T+2日)在《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八)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发行安排
    2014年12月11日

    (周四)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网下投资者(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除外)提交电子版承诺函及资质证明文件

    2014年12月12日

    (周五)

    网下投资者(公募基金除外)提交电子版承诺函及资质证明文件
    2014年12月15日

    (周一)

    网下投资者(公募基金除外)提交电子版承诺函及资质证明文件(17:00截止)
    2014年12月16日

    (周二)

    初步询价(通过申购平台)

    初步询价期间为9:30-15:00

    2014年12月17日

    (周三)

    初步询价期间为9:30-15:00

    初步询价截止日

    2014年12月19日

    (周五)

    刊登《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一次)》
    2014年12月26日

    (周五)

    刊登《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二次)》
    2015年1月5日

    (周一)

    刊登《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三次)》
    2015年1月8日

    (周四)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2015年1月9日

    (周五)

    网上路演日

    网下申购缴款起始日(9:30-15:00)

    2015年1月12日

    (周一)

    网下申购缴款截止日(9:30-15:00)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2015年1月13日

    (周二)

    网上申购配号

    确定网下配售结果

    2015年1月14日

    (周三)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网下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2015年1月15日

    (周四)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注:

    1、T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九)锁定期安排

    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二、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一)初步询价申报情况

    2014年12月16日至2014年12月17日为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期间。截至2014年12月17日15:00,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电子平台系统收到76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28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报价区间为15.00元/股-18.20元/股,申报总量为315,300万股。其中1名网下投资者未按照《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的要求提交承诺函及资质证明文件,其管理的1家配售对象的报价为无效报价,申报总量为6,000万股;75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27个配售对象的报价符合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条件,申报总量为309,300万股。全部报价明细表请见本公告附表1“网下投资者询价申报情况”和附表2“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核查资料或属于禁止配售范围的投资者名单”。

    符合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127个配售对象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加权平均值(元/股)18.16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中位数(元/股)18.16
    公募基金报价加权平均值(元/股)18.16公募基金报价中位数(元/股)18.16

    (二)剔除最高报价有关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对所有申报价格按照报价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相同价格的按照数量由低到高进行排序,相同数量的按照申报时间由晚到早进行排序。首先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部分的数量,剔除部分将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如被剔除部分的最低价格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大于拟剔除数量时,该档价格的申购将按照拟申购数量由少至多依次剔除,若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相同的则按照申报时间由晚至早的顺序依次剔除。

    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决定将申报价格为18.17元/股及以上的初步询价申报和申报价格为18.16元/股并且申报数量小于等于1,600万股的初步询价申报予以剔除,37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57个配售对象的报价被剔除,对应剔除的申报量为32,40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申报总量的10.48%。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加权平均值(元/股)18.16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中位数(元/股)18.16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公募基金报价加权平均值(元/股)18.16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公募基金报价中位数(元/股)18.16

    (三)有效报价投资者和发行价格确定过程

    1、发行价格的确定过程

    在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及有效申购数量,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8.16元/股。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水平及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为:

    (1)17.22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3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22.96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3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发行后总股数按本次发行10,000万股计算为40,000万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的规定,发行人所属行业为航空运输(行业代码G56)。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最近一个月行业静态平均市盈率为21.21倍(截至2014年12月17日),本次发行价格18.16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22.96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3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最近一个月行业静态平均市盈率,主要原因如下:

    发行人主要从事国内、国际及港澳航空客货运输业务及与航空运输业务相关的服务。中证指数发布的航空运输业共有10家上市公司,其中4家上市航空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与发行人较为可比;其余6家上市公司主要从事机场服务、其他航空运输服务等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存在较大差异,与发行人所在子行业的估值水平亦存在一定差异。

    以2013年每股收益及截至2014年12月17日近30个交易日的均价计算,主营业务与发行人可比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股票代码证券简称近30个交易日的均价(元)2013年静态市盈率(倍)
    600115.SH东方航空5.2526.72
    601111.SH中国国航5.9622.07
    600029.SH南方航空4.6324.37
    600221.SH海南航空2.9617.11
    平均值22.57

    数据来源:万得资讯

    本次发行价格为18.16元/股,对应2013年摊薄后市盈率为22.96倍,略高于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静态市盈率22.57倍,发行人为低成本航空公司,在主要客户群体、经营模式及服务模式方面均与全服务型航空公司有差异,主要表现为:

    (1)发行人主要针对的客户群体为对价格较为敏感的自费旅客以及追求高性价比的商务旅客构成的细分市场,与全服务型航空公司服务整个市场有所不同;

    (2)发行人为保持高资产利用率,实现低成本运营,采用单一机型和单一舱位,过往三年平均客座率与飞机日利用率水平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单位销售费用及单位管理费用低于可比上市公司;

    (3)发行人销售的票价中不含客舱餐饮费用,免费行李重量低于全服务型航空公司要求,服务模式亦与全服务型航空股公司有所差异。

    综合考虑上述因素,本次发行价格为18.16元/股,对应2013年摊薄后市盈率为22.96倍,高于中证指数发布的航空运输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21.21倍。

    2、有效报价投资者确定过程

    在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申报价格等于18.16元/股且申购数量大于1,600万股的投资者为有效报价投资者。本次网下发行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为42家,管理的配售对象家数为58家,有效申购数量总和为262,000万股,可申购数量总和为262,000万股。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的名单、申购价格及有效申购数量请见“附表1:网下投资者询价申报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三、网下发行

    (一)参与对象

    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确认,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为58家,其对应的有效报价总量为262,000万股,可申购数量总和为262,000万股。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之“二、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有效报价对应的有效申报数量。

    (二)网下申购

    配售对象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时间为2015年1月9日(T-1日)9:30-15:00及2015年1月12日(T日)9:30-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在上述时间内通过申购平台填写并提交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价格,即18.16元/股。通过该平台以外方式申购视为无效。

    2、配售对象只能以其在证券业协会备案的证券账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参与本次网下申购。

    3、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必须与其在证券业协会备案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购。

    4、配售对象申购款退款的银行收款账户须与其申购款付款的银行付款账户一致。

    5、申购阶段,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为其符合有效报价条件下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且不得超过6,000万股(申购数量须不低于100万股,且应为100万股的整数倍)。每个配售对象参与网下申购的申购数量可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查询。

    6、配售对象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进行网下申购,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各配售对象在上交所申购平台可多次提交申购,最后一次提交的申购即被视为向保荐人(主承销商)发出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三)申购款的缴付

    1、申购款的计算

    每一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全额缴付申购款项。申购款项计算公式如下:

    网下配售对象应缴申购款=发行价格×申购数量

    有效报价对象的申购数量应按本公告列出的可申购数量参与申购。

    2、申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

    申购款项须划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申购资金专户(见下表),每个配售对象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划款。其中收款行(十七)汇丰银行上海分行、收款行(十八)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和收款行(十九)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网下发行专户仅适用于上述三家银行托管的QFII划付申购款项。为保障款项及时到账、提高划款效率,建议配售对象向与其在保荐人(主承销商)备案的银行收付款账户同一银行的网下申购资金专户划款。划款时必须在汇款凭证备注中注明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号码及本次发行股票代码601021,若不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申购无效。例如,配售对象股东账户为B123456789,则应在附注里填写:“B123456789601021”,证券账号和股票代码中间不要加空格之类的任何符号,以免影响电子划款。款项划出后请及时向收款行及保荐人(主承销商)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如下:

    收款行(一)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1001202929025788836
    联系人邵烨蔚、朱婕
    联系电话021-63231454/63211678-3003
    收款行(二)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31001550400050015290
    联系人白俊蔚、杨彦
    联系电话021-63878917/63874929
    收款行(三)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卢湾支行
    账户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03492300040006590
    联系人徐叶卉、周敏
    联系电话021-53961795/53961790
    收款行(四) 
    开户行交通银行上海分行第一支行
    账户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310066726018170062141
    联系人郁慧琦、郑逸
    联系电话021-53856028/63111000-2362
    收款行(五)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97020153700000021
    联系人任煜华、陈宇华
    联系电话021-68887231/13801900359
    收款行(六) 
    开户行兴业银行上海分行
    账户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216200100100239302
    联系人王凯、李晓亮
    联系电话021-62677777-218232/218231
    收款行(七)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216089262310005
    联系人张敏、李蓓蓓
    联系电话021-58795555-1021/58791238
    收款行(八) 
    开户行上海银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316007-03000674698
    联系人严乃嘉、黄峻
    联系电话021-68475904/68475935
    收款行(九) 
    开户行中信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7311010187200000618
    联系人吴刚、盛婷婷
    联系电话021-58775982/58775983
    收款行(十)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454659213718
    联系人张伟峰、陈晔
    联系电话021-64954876/64954350
    收款行(十一)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36510188000141806
    联系人胡晓栋、范鸣杰
    联系电话021-23050379/23050378
    收款行(十二)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0201014040001108
    联系人吴轶群、陈秋燕
    联系电话021-61874042/61874043
    收款行(十三) 
    开户行华夏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4330200001843300000253
    联系人刘琦敏
    联系电话021-58407103
    收款行(十四) 
    开户行广发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16504105940000039
    联系人孔祥琳
    联系电话021-63901938
    收款行(十五) 
    开户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账户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8012500002921
    联系人韩雪刚
    联系电话021-50979879
    收款行(十六) 
    开户行北京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00130630500123400000730
    联系人王明东
    联系电话021-63361636
    收款行(十七) 
    开户行汇丰银行上海分行
    账户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088313101012
    联系人刘芬
    联系电话021-38882383
    收款行(十八) 
    开户行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账户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000000501510280485
    联系人柏敏栋
    联系电话021-38516691
    收款行(十九) 
    开户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账户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1732168288
    联系人王志豪
    联系电话021-28966000-68360

    3、申购款的缴款时间

    申购资金划出时间应早于2015年1月12日(T日)15:00,到达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指定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申购资金专户时间应早于该日16:00。申购资金不足或未能及时到账的申购均视为无效申购。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

    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申购。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未能参与网下申购,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在《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

    (四)网下配售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2014年12月11日刊登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确定的配售原则,将网下发行股票配售给提供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并将在2015年1月14日(T+2日)刊登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最终配售情况。

    (五)多余款项退回

    1、2015年1月14日(T+2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刊登《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名单、每个获配投资者的报价、申购数量、获配数量、初步询价期间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少于拟申购数量的投资者信息。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送达获配通知。

    2、若获得配售的投资者缴纳的申购款金额大于获得配售数量对应的申购款金额,2015年1月14日(T+2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通过结算平台向网下配售对象退还应退申购款,应退申购款=投资者有效缴付的申购款-投资者获配股数对应的认股款金额。

    3、配售对象的全部申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四、网上发行

    (一)网上申购时间

    2015年1月12日(T日)9:30-11:30、13:00-15: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申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8.16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购。

    (三)申购简称和代码

    申购简称为“春秋申购”;申购代码为“780021”。

    (四)本次网上发行对象

    指持有上交所证券账户卡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法人、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

    (五)本次网上发行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上发行数量为4,000万股。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15年1月12日9:30至11:30,13:00至15:00)将4,000万股“春秋航空”股票输入在上交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各地投资者可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以发行价格和符合规定的有效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并足额缴纳申购款。

    申购结束后,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会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共同核实申购资金的到账情况,登记公司的结算系统主机根据实际到账资金统计有效申购数量和有效申购户数。网上投资者获配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不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由上交所交易系统主机按每1,000股确定为一个申购配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1,000股。

    最终中签率=(最终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六)申购数量和申购次数的规定

    1、本次网上发行,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根据其2015年1月8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深圳市场的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不纳入计算。

    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但不得超过其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票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同时不得超过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不得超过40,000股。

    2、参与网下报价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再参与网上发行的申购。参与网下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再参与网上新股申购,导致其申购无效的,由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以2015年1月8日(T-2日)账户注册资料为准)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以及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以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4、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证券账户以及指定交易在不同证券公司的企业年金账户可按现有开立账户参与申购(企业年金账户的指定交易情况以2015年1月8日(T-2日)为准)。

    (七)网上申购程序

    1、市值计算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按2015年1月8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非限售A股股份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2015年1月8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上限和当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不得超过40,000股。

    2、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参与本次“春秋航空”股票网上发行的投资者,应在网上资金申购日2015年1月12日(T日)前在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于申购前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

    3、申购手续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申购所需的款项)到申购者开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2)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

    (3)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八)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15年1月13日(T+1日),各证券交易网点将申购资金划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结算银行账户。2015年1月13日(T+1日),进行核算、验资、配号,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实际到账的有效申购资金划入新股申购资金专户。保荐人(主承销商)会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及相关会计师对申购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核查,并由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上交所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依申购资金的实际到账资金确认有效申购,按每1,0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凡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视为无效申购,将不予配号。

    2015年1月14日(T+2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2015年1月14日(T+2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刊登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网上发行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5年1月14日(T+2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15年1月15日(T+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中签结果。

    4、确认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1,000股。

    (九)结算与登记

    1、全部申购资金冻结产生的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有关申购资金冻结等事宜,遵从上交所、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

    2、2015年1月14日(T+2日)摇号抽签。抽签结束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中签结果进行认购股数的确定和股东登记,并将有效认购结果发至各证券交易网点。

    3、2015年1月15日(T+3日),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对未中签的申购款予以解冻,并向各证券交易网点返还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再由各证券交易网点返还投资者;同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中签认购款项划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资金交收账户。

    4、本次网上发行的股份登记工作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完成,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向发行人提供股东名册。

    (十)发行地点

    全国与上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

    五、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股票配售对象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向投资者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正华

    联系地址:上海市虹桥机场空港一路528号航友宾馆

    电话:021-2235 3088

    传真:021-2235 3089

    联系人:陈可、张武安、赵志琴

    保荐人(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程宜荪

    地址:北京市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5层

    电话:010-5832 8888

    传真:010-5832 8764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表1:网下投资者询价申报情况(符合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127家配售对象)

    序号网下投资者名称配售对象名称拟申购价格(元/股)申购数量

    (万股)

    备注
    1李吉兴李吉兴18.201,000剔除
    2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8.18200剔除
    3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优势精选资产管理产品18.16100剔除
    4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万家和谐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8.16100剔除
    5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方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18.16100剔除
    6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江金色晚晴(集合型)企业年金18.16100剔除
    7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富国天合稳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8.16100剔除
    8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8.16100剔除
    9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兴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8.16100剔除
    10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18.16100剔除
    1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18.16100剔除
    12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投资账户18.16200剔除
    13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8.16200剔除
    14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8.16200剔除
    15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8.16200剔除
    16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8.16200剔除
    17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天弘-博观添盛一期资产管理计划18.16200剔除
    18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达宏利市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8.16200剔除
    19巨化集团公司巨化集团公司18.16200剔除
    20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投摩根成长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8.16200剔除
    21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富兰克林国海中国收益证券投资基金18.16300剔除

    22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光大阳光景天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18.16300剔除
    23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光大阳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18.16300剔除
    24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光大阳光基中宝(阳光2号二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9年7月22日)18.16300剔除
    25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光大阳光集结号收益型二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18.16300剔除
    26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全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8.16300剔除
    27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方积极配置基金18.16400剔除
    28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受托管理众诚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保险产品18.16400剔除
    29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企业年金18.16400剔除
    30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鹏华养老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8.16400剔除
    31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君安君得益二号优选基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18.16500剔除
    32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超越理财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18.16500剔除
    33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实成长收益型证券投资基金18.16500剔除
    34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18.16500剔除
    3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户18.16500剔除
    36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富国基金专户资产管理计划18.16500剔除
    37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18.16500剔除
    38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大成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8.16600剔除
    39山西太钢投资有限公司山西太钢投资有限公司自有资金投资账户18.16600剔除
    40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全-稳进1期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18.16600剔除
    41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全特定策略19号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18.16700剔除
    42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三组合18.16800剔除
    43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8.16800剔除
    44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受托管理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18.16900剔除
    45深圳市名居房地产有限公司深圳市名居房地产有限公司18.161,000剔除
    46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8.161,000剔除
    47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联安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8.161,000剔除
    48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方绩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8.161,100剔除
    49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城久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8.161,100剔除
    50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实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18.161,200剔除
    5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18.161,300剔除
    52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银瑞信基金理财计划专户18.161,400剔除
    53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实策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8.161,400剔除
    54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18.161,500剔除
    55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18.161,500剔除
    56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18.161,500剔除
    57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鹏华优质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8.161,600剔除
    58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发大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8.162,000有效
    59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18.162,000有效
    60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8.162,000有效

    61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18.162,000有效
    62东方电气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东方电气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8.162,100有效
    63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方避险增值基金18.162,200有效
    6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鹏华先进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8.162,200有效
    65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裕惠回报定期开放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18.162,200有效
    66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8.162,500有效
    67七匹狼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匹狼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8.162,700有效
    68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鹏华品牌传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8.162,700有效
    69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18.162,800有效
    70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18.163,000有效
    71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8.163,000有效
    72毕永生毕永生18.163,100有效
    73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民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8.163,200有效
    7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六组合18.163,300有效
    75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受托管理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普保18.163,300有效
    76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浓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8.163,300有效
    77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18.163,300有效
    78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基金专户资产管理计划18.163,400有效
    79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自有资金投资账户18.163,500有效
    80周海虹周海虹18.163,700有效
    81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增值投资产品18.163,800有效
    82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联安-至恩1号资产管理计划18.163,900有效
    83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城品牌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8.164,200有效
    84申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户18.164,400有效
    85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18.164,400有效
    86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8.165,000有效
    87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自有资金18.165,300有效
    88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托管理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18.165,500有效
    89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18.166,000有效
    90国投财务有限公司国投财务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户18.166,000有效
    91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18.166,000有效
    92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18.166,000有效
    93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平安人寿-传统-普通保险产品18.166,000有效
    94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得意理财18.166,000有效
    95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18.166,000有效
    96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18.166,000有效
    97天津远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疆远策恒达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8.166,000有效
    98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18.166,000有效
    99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自营账户18.166,000有效
    100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托管理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个险万能18.166,000有效
    101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团体万能18.166,000有效
    102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个人万能18.166,000有效
    103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体分红18.166,000有效
    104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18.166,000有效
    105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18.166,000有效
    106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18.166,000有效
    107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托管理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本级-自有资金18.166,000有效
    108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18.166,000有效
    109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18.166,000有效
    110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传统普保产品18.166,000有效
    111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体分红18.166,000有效
    112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18.166,000有效
    113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18.166,000有效
    114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18.166,000有效
    115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8.166,000有效
    116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天治趋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8.15900报价低
    117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东方策略成长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18.15100报价低
    118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宝盈祥瑞养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8.153,700报价低
    119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宝盈睿丰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8.15100报价低
    120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宝盈科技30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8.15200报价低
    121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宝盈策略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8.151,000报价低
    122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宝盈资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8.151,000报价低
    123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宝盈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8.152,400报价低
    124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8.151,600报价低
    125李燕李燕18.143,700报价低
    126宋永宋永17.50100报价低
    127大地期货有限公司大地期货有限公司15.00100报价低
     合计  309,300 

    附表2: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核查资料或属于禁止配售范围的投资者名单

    序号网下投资者名称配售对象名称拟申购价格(元/股)申购数量(万股)无效原因
    1周震霖周震霖18.166,0001

    注:无效报价原因1:未按《初步询价公告》在规定时间提交承诺函及核查资料;

    无效报价原因2:属于《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禁止配售范围。

      保荐人(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