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核查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 A 600689 证券简称: *ST三毛 编号:临2014—067
B 900922 *ST三毛B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核查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14年12月15日、12月16日、12月17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询问控股股东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本公司管理层得知: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除本公司已披露的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外,目前及未来三个月内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公司不排除论证发行股份的可行性,但是由于公司被立案稽查事项尚未有最终的处罚决定,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公司目前不符合发行股份的条件,且没有形成具体方案和具体时间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第30号令)第三章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四)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五)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关于公司被立案稽查事项,公司已于2014年12月15日向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递交了放弃申诉和听证申请的回执(详见2014年12月1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但该事项尚未有最终的处罚决定。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登载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