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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201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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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城淘金一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首次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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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2014年12月24日、
    25日、26日暂停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长城淘金一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首次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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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淘金一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首次更新)
    2014-12-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长城淘金一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2014年4月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364号文注册募集。基金合同于2014年5月7日生效。

    重 要 提 示

    (一)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二)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三)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四)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4年11月6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4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五)本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对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的投资组合报告和业绩表现进行了复核确认。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情况

    1.名称: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41层

    3.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40-41层

    4.法定代表人:杨光裕

    5.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6.设立日期:2001年12月27日

    7.电话:0755-23982338 传真:0755-23982328

    8.联系人:袁江天

    9.管理基金情况:目前管理久嘉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恒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消费增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富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长城品牌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双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景气行业龙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积极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兆中小板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优化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岁岁金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医疗保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淘金一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工资宝货币市场基金、长城久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盈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等二十四只基金。

    10.客户服务电话:400-8868-666

    11.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12.股权结构:

    持股单位占总股本比例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7.059%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7.647%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17.647%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17.647%
    合计100%

    (二)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介绍

    (1)董事

    杨光裕先生,董事长,硕士。曾任江西省审计厅办公室主任,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

    熊科金先生,董事、总经理,硕士。曾任中国银行江西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业务部负责人,中国东方信托投资公司南昌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公司证券总部负责人,华夏证券有限公司江西管理总部总经理,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部负责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负责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

    何伟先生,董事,硕士。现任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曾任职于北京兵器工业部计算机所、深圳蛇口工业区电子开发公司、深圳蛇口百佳超市有限公司等公司,1993年2月起历任君安证券有限公司投资二部经理、总裁办主任、公司总裁助理兼资产管理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营业部总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拟任总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公司副总裁。

    范小新先生,董事,博士,高级经济师。现任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曾任重庆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副处长,西南技术进出口公司总经理助理,重庆对外经贸委美国公司筹备组组长,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法律部副主任,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副经理。

    杨玉成先生,董事,硕士。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上海财经大学财政系教师,君安证券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总经理助理,上海大众科技创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上海申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申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姬宏俊先生,董事,硕士。现任中原信托有限公司副总裁。曾任河南省计划委员会老干部处副处长、投资处副处长,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金融处副处长,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信贷一处副处长。

    金树良先生,董事,硕士。现任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总经济师。曾任职于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国际经济系。1992年7月起历任海南省证券公司副总裁、北京华宇世纪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昆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及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王连洲先生,独立董事,现已退休。中国《证券法》、《信托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三部重要民商法律起草工作的主要组织者和参与者。曾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印制管理局工作,1983年调任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历任办公室财金组组长、办公室副主任、经济法室副主任、研究室负责人、巡视员。

    谢志华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北京工商大学副校长。曾任湖南国营大通湖农场教师、湘西自治州商业学校教师、北京商学院(现北京工商大学)副院长、北京工商大学校长助理。

    刘杉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中华工商时报社副总编辑,兼任北京工商大学教授、中国人民大学信托与基金研究所研究员。曾任中华工商时报社海外部编辑、副主任、中华工商时报财经新闻部主任,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金融早报社总编辑,中华工商时报社总编辑助理。

    鄢维民先生,独立董事,学士。现任深圳市证券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深圳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曾任江西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发展室副主任,深圳市体改委宏观调控处、企业处副处长,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公司审查处处长,招银证券公司副总经理。

    (2)监事

    吴礼信先生,监事会主席,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现任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曾任安徽省地矿局三二六地质队会计主管,深圳中达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一部部长,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计财综合部经理,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金结算部副总经理,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2003年进入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任财务部总经理。

    曾广炜先生,监事,高级会计师。现任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风险控制部总经理。曾任职于中国燕兴天津公司、天津开发区总公司、天津滨海新兴产业公司,2003年1月起历任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信托业务四部副总经理、证券投资部副总经理、财务中心总经理、风险控制部总经理。

    张令先生,监事,硕士。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总部总经理。历任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副科长、科长、副总会计师、上海浦发银行信托证券部科长、副总经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财务管理总部总经理。

    黄魁粉女士,监事,硕士。现任中原信托有限公司固有业务部总经理。2002 年 7 月进入中原信托有限公司。曾在信托投资部、信托综合部、风险与合规管理部、信托理财服务中心工作。

    袁江天先生,监事,博士。现任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综合管理部总经理。曾任职于广西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投资管理部、国海(广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证券营业部、总裁办、北方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

    王燕女士,监事,硕士。现任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7年5月进入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在运行保障部登记结算室从事基金清算工作,2010年8月进入综合管理部从事财务会计工作。

    张静女士,监事,硕士。现任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法务主管。曾任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监察稽核员。

    (3)高级管理人员

    杨光裕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熊科金先生,董事、总经理,简历同上。

    彭洪波先生,副总经理、运行保障部总经理,硕士。曾就职于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历任深圳东园路营业部电脑部经理,公司电子商务筹备组项目经理,公司审计部技术主审。2002年3月进入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察稽核部业务主管、部门副总经理、部门总经理、公司督察长兼监察稽核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运行保障部总经理。

    桑煜先生,副总经理、市场开发部总经理,学士。曾任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基金托管部。2002年8月进入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市场开发部业务主管、运行保障部副总经理、运行保障部总经理、市场开发部总经理、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

    杨建华先生,副总经理、投资总监兼基金管理部总经理、基金经理,硕士。曾就职于大庆石油管理局、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和君创业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1年10月进入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基金经理助理、“长城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城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车君女士,督察长、监察稽核部总经理,硕士。曾任职于深圳本鲁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起先后在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市场处、机构监管处、审理执行处、稽查一处、机构监管二处、党办等部门工作,历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正处级调研员等职务。

    2、本基金基金经理简历

    史彦刚先生,中国人民大学国民经济学专业学士及硕士。具有7年证券从业经历。曾就职于中国工商银行总行信贷评估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一部,中信银行总行风险管理部,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1年6月进入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2011年11月至今任“长城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3年1月起至今任“长城岁岁金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3年4月至今任“长城久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4年5月至今任“长城淘金一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4年7月至今任“长城久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4年10月至今任“长城久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3.本公司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和职务如下:

    熊科金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杨建华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执行委员,公司副总经理、投资总监兼基金管理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钟光正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公司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基金经理。

    徐九龙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基金经理。

    4、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银行”)

    住所:北京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成立时间:1987年4月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67.873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批准设立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函[1987]14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4]125号

    联系人:中信银行资产托管部

    联系电话: 010-65558812

    传真:010-65550832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中信银行(601998.SH、0998.HK)成立于1987年,原名中信实业银行,是中国改革开放中最早成立的新兴商业银行之一,是中国最早参与国内外金融市场融资的商业银行,并以屡创中国现代金融史上多个第一而蜚声海内外。伴随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中信实业银行在中国金融市场改革的大潮中逐渐成长壮大,于2005年8月,正式更名“中信银行”。2006年12月,以中国中信集团和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为股东,正式成立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年,成功引进战略投资者,与欧洲领先的西班牙对外银行(BBVA)建立了优势互补的战略合作关系。2007年4月27日,中信银行在上海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成功同步上市。2009年,中信银行成功收购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中信国金)70.32%股权。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中信银行已成为国内资本实力最雄厚的商业银行之一,是一家快速增长并具有强大综合竞争力的全国性商业银行。

    2009年,中信银行通过了美国SAS70内部控制审订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SAS70审订报告,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信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全面认可。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李庆萍,行长,高级经济师。1984年8月至2007年1月,任中国农业银行(2.49, -0.01, -0.40%)总行国际业务部干部、副处长、处长、副总经理、总经理。2007年1月至2008年12月,任中国农业银行广西分行党委书记、行长。2009年1月至2009年5月,任中国农业银行零售业务总监兼个人业务部、个人信贷业务部总经理。2009年5月至2013年9月,任中国农业银行总行零售业务总监兼个人金融部总经理。2013年9月至2014年7月,任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7月,任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信银行行长。

    苏国新先生,中信银行副行长,分管托管业务。曾担任中信集团办公厅副主任、同时兼任中信集团董事长及中信银行董事长秘书。1997年6月开始担任中信集团董事长秘书。1991年8月至1993年10月,在中国外交部工作。1993年10至1997年5月在中信集团负责外事工作。1996年1月至1997年1月,在瑞士银行SBC和瑞士联合银行UBS等金融机构工作。

    刘泽云先生,现任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总经理,经济学博士。1996年8月进入本行工作,历任总行行长秘书室科长、总行投资银行部处经理、总行资产保全部主管、总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2004年8月18日,中信银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取得基金托管人资格。中信银行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切实履行托管人职责。

    截至2014年6月30日,中信银行已托管46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及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信托产品、企业年金、股权基金、QDII等其他托管资产,总托管规模逾3万亿元人民币。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41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40-41层

    法定代表人:杨光裕

    成立时间:2001年12月27日

    电话:0755-23982338

    传真:0755-23982259

    联系人:黄念英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8-666

    网站:www.ccfund.com.cn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作为本基金的代销机构,并及时公告。

    (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41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40-41层

    法定代表人:杨光裕

    电话:0755-23982338

    传真:0755-23982328

    联系人:张真珍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8-666

    (三)律师事务所与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SK大厦36-37层

    负责人:张学兵

    电话:0755-33256666

    传真:0755-33206888

    联系人:李雅婷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Ng Albert Kong Ping 吴港平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联系人:李妍明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长城淘金一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投资目标

    本基金严格采用买入持有到期策略,将基金资产配置于到期日(或回售期限)在封闭期结束之前的固定收益资产,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定增值。

    七、投资对象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投资的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公司债、企业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分离交易可转债纯债等。货币市场工具包括:现金、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债券回购等。本基金投资于到期日(或回售期限)在封闭期结束之前的债券类资产、债券回购和银行存款。本基金不进行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封闭期为周期进行投资运作。本基金在封闭期初,将视债券、银行存款、债券回购等大类资产的市场环境进行封闭期组合构建。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严格采用买入持有到期策略构建投资组合,基本保持大类品种配置的比例稳定。本基金资产投资于到期日(或回售期限)在封闭期结束之前的债券类资产、债券回购和银行存款,力求基金资产在开放前可完全变现。

    1、类属资产配置策略

    每个封闭期的建仓期内,本基金将根据收益率、信用利差、市场流动性、经济环境等因素,确定该封闭期内信用债、利率债、债券回购等的投资比例。

    2、信用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的信用债包括非政策性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分离交易可转债纯债等。信用债的收益率通过基准收益率及其信用风险溢价反映。基准收益率受到宏观经济环境及政策的影响,与利率产品收益率变化密切相关。信用风险溢价则主要受到宏观周期、货币环境、行业基本面和企业基本面等方面的影响。本基金将通过以下步骤进行信用债组合构建。

    (1)信用利差曲线策略

    首先分析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对实体经济和发行主体经营情况的影响程度,其次分析信用债市场容量、市场结构、流动性等方面的变化趋势。综合上述分析的结果,判断整体信用利差曲线和行业信用利差曲线的变化趋势,确定信用债的配置结构,确定重点投资行业或需回避的行业。

    (2)个券选择策略

    本基金进行信用债投资时重点关注其到期收益率和信用风险。本基金封闭运作,以买入持有到期策略构建组合,因此建仓期买入个券的收益率高低将直接决定基金封闭期间的收益水平。本基金将在权衡信用债到期收益率水平和信用风险的基础上,积极参与信用债投资。信用债依据发行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以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的公募债和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的私募债两种类型。本基金对公募债和私募债的个券选择策略如下:

    1)公募债

    在公募信用债选择方面,本基金重点关注以下品种:信用利差被高估的个券、预期信用评级上升的个券、具有某些特殊优势条款的个券。

    在信用债行业选择和到期收益率比较基础上,本基金将主要依托公司内部的债券信用评级系统对持有债券的信用评级进行持续跟踪,防范信用风险。债券信用评级系统以债券发行主体的基本面分析为基础,结合发行主体所在行业的特点及景气度变化、实地调研等信息,动态调整债券信用评价,以及时更新、揭示债券信用风险及理论信用利差的变化。债券信用评级系统包括了行业评价、企业评价和债项增信三个模块。其中,行业评价侧重分析债券发行人所处行业的景气程度、行业竞争情况和进入壁垒。企业评价侧重分析企业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运营能力、成长能力及获得再融资的能力。在发行主体的行业评价及企业评价基础上,本基金将根据债券发行要素、担保机构等发行信息对债项进行增信,以便在综合考虑债券发行主体和债项要素的基础上对债券风险进行评估。

    2)私募债

    本基金对私募债的投资仅限于到期日在封闭期结束之前的品种。其中,本基金投资于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比例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未来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在私募债选择方面,本基金将采用公司内部债券信用评级系统对持有债券的信用评级进行持续跟踪,防范信用风险。在此基础上,本基金重点关注私募债的发行要素、担保机构等发行信息对债项进行增信。本基金对上市公司私募债的分析侧重于依靠公开信息。由于非上市公司私募债的公开信息较为稀少,透明度低,本基金对非上市公司私募债的选择主要基于管理人对债券担保机构和承销商的能力、信誉度的持续跟踪。与公募信用债相比,私募信用债的流动性较低,条款设置上灵活性更强。未来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运作的特点对拟参与投资的私募债提出个性化设计条款,规避有关风险,增强组合收益。

    本基金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披露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投资情况。

    (3)组合跟踪及调整

    封闭期内,如本基金持有债券的信用状况急剧恶化,甚至可能出现违约风险,进而影响本基金的买入持有到期策略,本基金将对该债券进行处置。

    3、债券回购杠杆策略

    本基金将在市场资金面和债券市场基本面分析的基础上结合个券分析和组合风险管理结果,积极参与债券回购交易,追求债券资产的超额收益。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保持回购杠杆比例基本稳定,但当回购利率过高、市场流动性不足等特殊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适度调整回购杠杆。

    4、现金管理

    为保证基金资产在开放前可完全变现,本基金严格采用买入持有到期策略,投资于到期日(或回售期限)在封闭期结束之前的债券类资产、债券回购和银行存款。由于在建仓期本基金的债券投资难以做到与封闭期剩余期限完美匹配,因此可能存在部分债券在封闭期结束前到期兑付本息的情形。另一方面,本基金持有的债券付息也将增加基金的现金头寸。对于现金头寸,本基金将根据届时的市场环境和封闭期剩余期限,选择到期日(或回售期限)在封闭期结束之前的债券、回购或银行存款进行再投资或进行基金现金分红。

    九、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每个封闭期同期对应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1。

    本基金以每个封闭期为周期进行投资运作,每个封闭期为1年,期间投资者无法进行基金份额申购与赎回。以与封闭期同期对应的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的1.1倍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符合产品特性,能够使本基金投资人理性判断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流动性特征,合理衡量本基金的业绩表现。

    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采用每个封闭期起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可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11月28日复核了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中的投资组合报告,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4年9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项目金额(元)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权益投资--
     其中:股票--
    2固定收益投资289,018,098.1370.10
     其中:债券289,018,098.1370.10
     资产支持证券--
    3贵金属投资--
    4金融衍生品投资--
    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114,517,535.6227.77
    7其他资产8,773,374.892.13
    8合计412,309,008.64100.00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债券品种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国家债券--
    2央行票据--
    3金融债券--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4企业债券159,063,602.7067.65
    5企业短期融资券129,954,495.4355.27
    6中期票据--
    7可转债--
    8其他--
    9合计289,018,098.13122.92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数量(张)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04146102614沪临港CP001500,00049,978,151.0421.26
    204145804014华强CP002500,00049,923,852.7421.23
    304145901714云工投CP001300,00030,052,491.6512.78
    412212811武钢债300,00029,959,035.0812.74
    511208012万向债275,76227,629,557.4011.75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尚未在基金合同中明确国债期货的投资策略、比例限制、信息披露方式等,暂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9.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国债期货投资,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9.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0.1.1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过公开谴责、处罚。

    10.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未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股票。

    10.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名称金额(元)
    1存出保证金16,404.11
    2应收证券清算款-
    3应收股利-
    4应收利息8,756,970.78
    5应收申购款-
    6其他应收款-
    7待摊费用-
    8其他-
    9合计8,773,374.89

    10.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0.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二、基金的业绩

    过往一定阶段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截至2014年9月30日)

    时间段净值增长率①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②-④
    2014年5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9月30日2.20%0.04%1.33%0.01%0.87%0.03%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十三、基金的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第3个工作日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第3个工作日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本基金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第3个工作日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注册登记机构,由注册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基金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以及基金管理人的基金行销广告费、促销活动费、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

    基金销售服务费不包括基金募集期间的上述费用。

    在封闭期以外的期间,本基金不计提管理费、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

    上述“1、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8)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基金税收

    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长城淘金一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要求,并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2014年4月8日刊登的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更新的主要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中,更新了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期与有关财务数据、净值表现截止日期。

    2、在第二部分“释义”中,更新了《运作办法》的释义

    3、在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中,更新了基金管理人情况及主要人员情况。

    4、在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中,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信息。

    5、在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律师事务所与经办律师的信息。

    5、将原六、七部分合并为现在的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并删除了基金合同生效前适用的内容。

    6、在第八部分“基金的投资管理”中,更新了投资组合报告内容,披露截至2014年9月30日的数据。

    7、在第九部分“基金的业绩”中,披露了截至2014年9月30日本基金的业绩数据。

    8、在第二十二部分“其他应披露的事项”中,披露了本期已刊登的公告事项。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九日

      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