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11 股票简称:中国国航 编号:临2014-038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二零一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2月18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2月18日(星期四)9:30-11:30,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国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36号国航大厦29层凤凰厅。
3、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有关提案。本次会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本公司的A 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4、本次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会议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蔡剑江先生作为会议主席主持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9人,代表本公司股份3,293,853,025股,占该决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100,869,991股的53.99%。
鉴于本决议案所涉商标使用许可框架协议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航空集团公司及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审议了《关于公司与中国航空集团公司签署新一期(2015-2017)商标使用许可框架协议的议案》,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2,959,491,900 | 89.85 | 334,359,125 | 10.15 | 2,000 | 0.00 | 是 |
其中,有16名持股5%以下的A股股东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代表的股份数为76,617,455股,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投票区段 | 同意股数 | 该区段同意比例(%) | 反对股数 | 该区段反对比例(%) | 弃权股数 | 该区段弃权比例(%) |
持股5%以下 | 75,952,255 | 99.13 | 663,200 | 0.87 | 2,000 | 0.00 |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公司的法律顾问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表决程序及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承董事会命
饶昕瑜
董事会秘书
中国北京,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111 股票简称:中国国航 编号:临2014-039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14年12月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4年12月18日在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36号国航大厦29层凤凰厅以现场会议结合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12人,实出席董事12人。其中,王银香女士、史乐山 (John Robert Slosar) 先生、邵世昌先生和杜志强先生以电话方式出席会议;执行董事樊澄先生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委托执行董事宋志勇先生代为出席并就本次会议所议事项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蔡剑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引进60架B737系列飞机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批准公司引进60架B737系列飞机,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飞机引进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合同、决定引进时机和方式等。
公司将在具体实施前述飞机引进交易时另行披露详细内容。
特此公告。
承董事会命
饶昕瑜
董事会秘书
中国北京,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