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投资暨设立基金管理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编号:2014-099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暨设立基金管理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在北京设立基金管理全资子公司。子公司名称为“北京东方园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公司”),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对外投资金额未达到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权限。
二、对外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北京东方园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6层603
3、 法定代表人:李东辉
4、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6、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咨询。(不得从事下列业务:1、发放贷款;2、公开交易证券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投资咨询;投资管理;经济贸易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对外投资合同主要条款
本次对外投资为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无须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发起设立生态基金投资PPP项目,是在国家创新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新形势下企业转变商业模式的重要方向。
本次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是公司二次创业战略布局的重要步骤。基金公司将配合公司与地方政府设立合资项目公司,拟以资本金形式参与出资,将为合资项目公司提供持续的投融资服务和其他增值服务。基金公司的设立和发展,将有利于公司下一阶段的业务拓展,为公司实现二次创业的战略目标提供有力支持。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