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9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00 证券简称:天康生物 公告编号:2014-066
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9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9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4年12月15日以书面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14年12月18日(星期四)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会董事11人,实到会董事9人,董事周逸群先生及独立董事余雄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本次会议,也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杨焰先生主持,经与会人员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内容详见刊登于2014年12月1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67>)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意见:根据财政部于 2014 年陆续颁布或修订的一系列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3 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监事会意见:经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危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应收款项计提坏账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内容详见刊登于2014年12月1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应收款项计提坏账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68>)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2015年1月1日开始执行。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本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为了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反映应收款项的实际回收情况,对本公司其他应收款坏帐准备计提作出调整,决定本公司在合并范围内具有实质性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往来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原会计政策中关于“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仅涉及到“按账龄组合计提”,本次增加“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之间往来款项组合”,变更后如下: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
■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规定,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日为2015年1月1日,此变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合并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应收款项计提坏账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本次应收款项计提坏账政策的变更。
监事会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应收款项计提坏账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应收款项计提坏账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00 证券简称:天康生物 公告编号:2014-067
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18日召开的2014年第9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以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国家财政部于2014年1月26日起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修订,相继修订和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七项具体准则,并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本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在2014年1月26日起陆续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第9号、第30号、第33号、第37号、第39号、第40号、第41号等八项准则和2014年7月23日修改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公司于2014年12月18日召开的2014年第9次临时董事会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6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7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会计准则,修改了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包括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为两类列报:(1)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2)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3、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8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职工薪酬》,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4、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0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通过投资方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
响其回报金额来判断某个被投资方是否应被合并。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5、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1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评估参与合营安排的情况并变更了合营安排的会计政策。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6、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4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对“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处理。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其中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7、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6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8、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23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表》。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以及本年度前三季度报告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2014年12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第9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财政部于 2014 年陆续颁布或修订的一系列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3 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监事会专项意见
2014年12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危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00 证券简称:天康生物 公告编号:2014-068
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应收款项计提坏账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18日召开的2014年第9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应收款项计提坏账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2015年1月1日开始执行。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本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为了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反映应收款项的实际回收情况,对本公司其他应收款坏帐准备计提作出调整,决定本公司在实质性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往来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坏账的确认标准: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对存在下列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1)债务人发生严重的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的);
(3)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的;
(4)其他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客观依据。
坏账的核算方法:本公司采用备抵法核算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的坏账损失。于实际发生坏账时,将确认为坏账的应收款项冲减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1)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大于100万元,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大于50万元的为单项金额重大;
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价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2)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的确定依据、计提方法:
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及经单独测试后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按账龄划分为若干组合,根据应收款项组合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如下:
■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对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有确凿证据表明可收回性存在明显差异的应收款项,根据应收款项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坏账的确认标准: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对存在下列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1)债务人发生严重的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的);
(3)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的;
(4)其他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客观依据。
坏账的核算方法:本公司采用备抵法核算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的坏账损失。于实际发生坏账时,将确认为坏账的应收款项冲减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1)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大于100万元,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大于50万元的为单项金额重大;
在资产负债日,除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母子公司之间、各子公司之间应收往来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之外,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项测试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如下:
■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对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有确凿证据表明可收回性存在明显差异的应收款项,根据应收款项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规定,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日为2015年1月1日,此变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合并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2014年12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第9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应收款项计提坏账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关于应收款项计提坏账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关于应收款项计提坏账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应收款项计提坏账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应收款项计提坏账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本次应收款项计提坏账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专项意见
2014年12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应收款项计提坏账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 监事会认为:本次应收款项计提坏账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应收款项计提坏账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应收款项计提坏账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00 证券简称:天康生物 公告编号:2014-069
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2月15日以书面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14年12月18日(星期四)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3名监事参加了会议,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车新辉先生主持,会议就以下事项形成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危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应收款项计提坏账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应收款项计提坏账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应收款项计提坏账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