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279 股票简称:重庆港九 公告编号:临2014-061号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2月12日以书面和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4年12月1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重庆港九2013年度高管人员薪酬考核兑现方案》。
关联董事熊维明先生、黄继先生、张强先生、曹浪女士在表决时予以回避,其余4名非关联董事均表示同意。
本议案的独董意见:
公司薪酬考核小组按照《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高管人员薪酬考核分配办法》对公司高管人员2013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认真的考核和评价,考核结果公平合理。董事会在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规范、公平。同意公司高管人员2013年度薪酬按《重庆港九2013年度高管人员薪酬考核兑现方案》执行。
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19日
股票代码:600279 股票简称:重庆港九 公告编号:临2014-062号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4年12月18日下午14:00在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306号重庆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二楼大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12月18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的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2人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223,722,335股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48.43 % |
其中: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 | 9人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21,068,957股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4.56 % |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万发先生主持,会议对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会议董事8人;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会议监事4人,公司监事李鑫先生因公出差未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2名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合并计算)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票数 (股) | 比例 (%) | 票数 (股) | 比例 (%) | 票数 (股) | 比例 (%) | 是否通过 |
1 |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23,635,398 | 99.96 | 84,637 | 0.04 | 2,300 | 0.00 | 是 |
2 |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201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223,635,398 | 99.96 | 84,637 | 0.04 | 2,300 | 0.00 | 是 |
3 | 关于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 223,641,398 | 99.96 | 78,637 | 0.04 | 2,300 | 0.00 | 是 |
4 |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223,641,398 | 99.96 | 78,637 | 0.04 | 2,300 | 0.00 | 是 |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的中小投资者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第1项和第2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票数 (股) | 比例 (%) | 票数 (股) | 比例 (%) | 票数 (股) | 比例 (%) |
1 |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6,282,020 | 99.67 | 84,637 | 0.32 | 2,300 | 0.01 |
2 |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201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26,282,020 | 99.67 | 84,637 | 0.32 | 2,300 | 0.01 |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四川联一律师事务所赖宏律师、鞠毅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四川联一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