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局:
卢布暴跌相关影响尚待评估
⊙记者 高翔 ○编辑 枫林
在国家外汇管理局于昨日召开的例行外汇管理政策发布会上,卢布暴跌的问题成了关注的焦点。外管局综合司(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允贵表示,外管局正密切监测卢布汇率的剧烈波动。总体来看,卢布暴跌的相关影响现在还未完全显现,尚待评估,目前对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并未产生显著影响。
王允贵还表示,希望企业和机构在开展中俄经贸活动时,能够合理运用远期、掉期等金融工具,合理避险、锁定风险。
今年以来,人民币的汇率也进入了双向浮动的“新常态”,尤其是今年二季度后,出现了有升有贬的趋势。在个别月份,资金也呈现净流出的状态。
外汇局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11月,银行结汇8938亿元人民币(等值1455亿美元),售汇9548亿元人民币(等值1554亿美元),结售汇逆差610亿元人民币(等值99亿美元)。央行发布的数据显示,11月份金融机构的外汇占款较10月份增加21.66亿元。
王允贵表示,以前,可能有些资金流入后就进行结汇。在人民币有升有贬的情况下,企业、机构、个人面对汇率的波动更加理性。有些企业出口收入不一定要调回国内,可以存放境外;出口收入也不一定都选择结汇,可以作为外汇账户上的存款。在这种情况下,资金在个别月份出现一定的流出,是一个正常的状态。
2012年,外汇局在全国推广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完全取消进出口企业收付外汇的核销要求;2013年实施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改革,对服务贸易跨境收付汇实行零审批,特别是对单笔5万美元以下的交易实现彻底便利化。两项改革使我国外汇收支总额80%以上的交易实现了市场化配置资源。
一些事前审批事项取消了,但事后分析检测的力度却在加强。外汇局管理检查司司长张生会表示,外汇局掌握着海量的数据,有非现场检查系统,通过这个系统对外汇收支和相关的行为进行分析,找出资金流动的异常点,同时也找出案件线索,加大对地下钱庄的打击力度。
外汇局今年针对虚假转口贸易套利和远期结汇的异常情况,开展打击虚假转口贸易和远期结汇等专项检查。今年前11个月,共查处外汇违规案件1710起,共处行政罚款4亿元人民币。同时,联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地下钱庄、非法网络炒汇等外汇违法活动,截至10月底共破获地下钱庄等非法买卖外汇案件27起,涉案金额650亿元人民币。其中,前11个月通过数据分析发现的检查案件共538起,处罚金额2.6亿元人民币,分别占全部案件和处罚金额的32%和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