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公司
  • 4:市场
  • 5:互动
  • 6:研究·宏观
  • 7:广告
  • 8:艺术资产
  • 9:股市行情
  • 10:市场数据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53:信息披露
  • 54:信息披露
  • 55:信息披露
  • 56:信息披露
  • 57:信息披露
  • 58:信息披露
  • 59:信息披露
  • 60:信息披露
  • 61:信息披露
  • 62:信息披露
  • 63:信息披露
  • 64:信息披露
  • 建信双利策略主题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 兴全绿色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置换
    暨关联交易预案的修订说明公告
  •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大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  
    2014年12月20日   按日期查找
    5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51版:信息披露
    建信双利策略主题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兴全绿色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置换
    暨关联交易预案的修订说明公告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大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14-12-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6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4年12月19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为桂林市西城经济开发区秧塘工业园秧十八路东侧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12月19日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12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黎福超先生主持,公司9名董事、2名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1名监事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对审议议案进行记名投票表决。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大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30人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375,683,90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86.66
    其中: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6人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375,654,00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86.66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4人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29,90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01

    二、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单位:股)

    同意股数同意比例反对股数反对比例弃权股数弃权比例是否通过
    375,654,00099.99%28,9000.01%1,0000.00%

    (二)《关于董事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单位:股)

    同意股数同意比例反对股数反对比例弃权股数弃权比例是否通过
    375,654,00099.99%28,9000.01%1,0000.00%

    (三)《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单位:股)

    同意股数同意比例反对股数反对比例弃权股数弃权比例是否通过
    375,654,00099.99%28,9000.01%1,0000.00%

    (四)《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单位:股)

    同意股数同意比例反对股数反对比例弃权股数弃权比例是否通过
    375,654,00099.99%28,9000.01%1,0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李哲、侯阳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