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23 900909 股票简称:双钱股份 双钱B股 编号:临2014-037
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提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2月19日(周五)下午1: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2月19日9:30-11:30 和13:00-15:00(当天交易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吴淞路308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3、召集人: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训峰先生。
6、《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14年12月4日在《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海市国茂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会议出席情况
|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63 |
| A股股东人数 | 15 |
| B股股东人数 | 48 |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595,992,131 |
| A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 584,105,919 |
| B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 11,886,212 |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67.0055% |
| A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65.6692% |
| B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1.3363% |
|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数 | 19 |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634,085 |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0.0713% |
| 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人数 | 62 |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1,989,547 |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1.3479% |
三、表决结果
经股东大会审议,在合并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后,决议如下:
| 议案内容 | 证券类别 | 同意票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 一、关于出售上海制皂厂土地使用权等相关资产的议案 | 全体股东 | 595,982,126 | 99.9983% | 10,005 | 0.0017% | 0 | 0.0000% |
| A股股东 | 584,095,914 | 99.9983% | 10,005 | 0.0017% | 0 | 0.0000% | |
| B股股东 | 11,886,212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
| 中小股东 | 11,979,542 | 99.9166% | 10,005 | 0.0834% | 0 | 0.0000% |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国茂律师事务所林芳芳律师、王鑫明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表决结果;
2、上海市国茂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