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37 证券简称:赞宇科技 公告编号: 2014-067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4年12月19日在公司A1813(古墩路702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4年12月12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方银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达到法定人数。公司的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的议案》,关联董事方银军、洪树鹏、陆伟娟、邹欢金回避该项议案表决。
根据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授权,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本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告。
2、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2014年财政部陆续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七项具体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予以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002637 证券简称:赞宇科技 公告编号:2014-068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的日期
自2014 年7月1日起。
2、变更的原因
自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陆续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七项具体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上述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根据财政部的规定,本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不含本次被替换的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2014年财政部陆续发布的9号、30号、33号、39号、40号、2号、41号七项新会计准则构成对前述具体准则的替换和补充,公司一并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涉及以下方面,采用这些具体准则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已公告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追溯调整事项,未产生重大影响。具体如下:
1、 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纳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子公司均满足修订后的准则所规定的控制权判断标准,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 职工薪酬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2014]8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公司财务报表所核算的职工薪酬均属于变更后职工薪酬的范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3、 财务报表列报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的通知》(财会[2014]7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公司财务报表列报均不存在需要根据新准则调整的列报项目,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4、 合并财务报表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通知》(财会[2014]10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被投资单位均满足修订后准则所规定的合并范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5、 公允价值计量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通知》(财会[2014]6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规定,施行日之前的公允价值计量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企业不作追溯调整。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6、 合营安排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通知》(财会[2014]11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评估参与合营安排的情况,并执行合营安排的会计政策。公司不存在需要重新分类的合营安排,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7、 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通知》(财会[2014]16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公司比较财务报表中披露的该准则施行日之前的信息将按照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调整(有关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披露要求除外)。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国家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002637 证券简称:赞宇科技 公告编号:2014-069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5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全文披露了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11294号)的要求以及预案披露后发生的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事实等,对预案进行了补充、修订和更新,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对本次预案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1、 更新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已取得的审批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已经本公司2014年5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4年6月12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2014年12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
公司在修订稿中对已取得的审批情况进行了更新。
2、因公司实施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调整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4年5月2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为12.57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
根据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调整。
公司于2014年5月实施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600万元。根据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授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由12.57元/股调整为12.47元/股。
公司在修订稿中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调整情况进行了披露。
3、 更新了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及股权质押的相关数据
公司于2014年5月21日披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并于2014年12月19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在此期间,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洪树鹏减持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公司股权比例因而发生变化;同时,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方银军、洪树鹏、陆伟娟将所持股份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数量亦有所变化。
公司在修订稿中对相关数据进行了更新。
4、更新了永银投资的主要经营场所地址
永银投资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之一,其主要经营场所地址发生变更。
公司在修订稿中对上述地址变更情况进行了更新。
5、补充披露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在修订稿中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以及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投向、金额和计算过程进行了补充披露。
6、补充披露了部分风险提示
在修订稿中补充披露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面临的部分风险,包括公司产品销售集中的风险、人民币汇率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技术产品更新不及时的风险、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的风险等。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未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其他内容。修订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