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70版)
b)研究债券发行人的产业发展趋势、行业政策、公司背景、盈利状况、竞争地位、治理结构、特殊事件风险等基本面信息,分析企业的长期运作风险;
c)运用财务评分模型对债券发行人的资产流动性、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现金流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度量发行人财务风险;
d)利用历史数据、市场价格以及资产质量等信息,估算债券发行人的违约率及违约损失率;
e)综合发行人各方面分析结果,确定信用利差的合理水平,利用市场的相对失衡,选择溢价偏高的品种进行投资。
(4)信用风险管理
本基金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进行信用风险管理:1)进行独立的发行主体信用分析,不断在实践中完善分析方法和积累分析经验数据;2)严格遵守信用类债券的备选库制度,根据不同的信用风险等级,按照不同的投资管理流程和权限管理制度,对入库债券进行定期信用跟踪分析;3)采取分散化投资策略和集中度限制,严格控制组合整体的违约风险水平。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本基金将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资产特征,估计违约率和提前偿付比率,并利用收益率曲线和期权定价模型,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估值。本基金将严格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总体投资规模并进行分散投资,以降低流动性风险。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20%。
3.可转换债券的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的价值主要取决于其股权价值、债券价值和转换期权价值,本基金管理人将对可转换债券的价值进行评估,选择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可转换债券进行投资。
本管理人将对发行公司的基本面进行分析,包括所处行业的景气度、公司成长性、市场竞争力等,并参考同类公司的估值水平,判断可转换债券的股权投资价值;基于对利率水平、票息率及派息频率、信用风险等因素的分析,判断其债券投资价值;采用期权定价模型,估算可转换债券的转换期权价值。综合以上因素,对可转换债券进行定价分析,制定可转换债券的投资策略。
此外,本基金还将根据新发可转债的预计中签率、模型定价结果,积极参与可转债新券的申购
4.权益类资产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还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进行股票配售及派发所形成的股票、因投资可分离债券所形成的权证等资产。
本基金对新股发行公司的行业景气度、财务稳健性、公司竞争力、利润成长性等因素进行分析,参考同类公司的估值水平,进行股票的价值评估,从而判断一、二级市场价差的大小,并根据资金成本、新股的中签率及上市后股价涨幅的统计、股票锁定期间投资风险的判断,制定新股申购策略。在新发股票获准上市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对股票内在投资价值的判断,结合市场环境的分析,选择适当的时机卖出。对于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认股权证上市后,本基金将根据权证估值模型的分析结果,在权证价值被高估时,选择适当的时机卖出。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收益率+1.2%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理论上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已于2014年12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的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有关数据的期间为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 1 | 权益投资 | 5,997,298.88 | 1.16 |
| 其中:股票 | 5,997,298.88 | 1.16 |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474,792,743.23 | 92.14 |
| 其中:债券 | 474,792,743.23 | 92.14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 3 | 贵金属投资 | - | - |
| 4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 5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 6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26,594,709.19 | 5.16 |
| 7 | 其他资产 | 7,910,442.76 | 1.54 |
| 8 | 合计 | 515,295,194.06 | 100.00 |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A | 农、林、牧、渔业 | - | - |
| B | 采矿业 | - | - |
| C | 制造业 | - | - |
| D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5,997,298.88 | 2.07 |
| E | 建筑业 | - | - |
| F | 批发和零售业 | - | - |
| G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 - |
| H | 住宿和餐饮业 | - | - |
| I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 - |
| J | 金融业 | - | - |
| K | 房地产业 | - | - |
| L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 - |
| M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 - |
| N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 - |
| O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 - |
| P | 教育 | - | - |
| Q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 - |
| R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 - |
| S | 综合 | - | - |
| 合计 | 5,997,298.88 | 2.07 |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1 | 600674 | 川投能源 | 213,813 | 3,797,318.88 | 1.31 |
| 2 | 300335 | 迪森股份 | 145,000 | 2,195,300.00 | 0.76 |
| 3 | 600917 | 重庆燃气 | 1,000 | 4,680.00 | - |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1 | 国家债券 | - | - |
| 2 | 央行票据 | - | - |
| 3 | 金融债券 | 19,956,000.00 | 6.89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19,956,000.00 | 6.89 | |
| 4 | 企业债券 | 222,981,015.72 | 77.00 |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10,030,000.00 | 3.46 |
| 6 | 中期票据 | 69,453,000.00 | 23.98 |
| 7 | 可转债 | 152,372,727.51 | 52.62 |
| 8 | 其他 | - | - |
| 9 | 合计 | 474,792,743.23 | 163.97 |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1 | 1382186 | 13满世煤MTN1 | 300,000 | 29,931,000.00 | 10.34 |
| 2 | 110015 | 石化转债 | 211,100 | 23,016,233.00 | 7.95 |
| 3 | 128006 | 长青转债 | 182,067 | 22,988,689.76 | 7.94 |
| 4 | 110025 | 国金转债 | 171,660 | 21,205,159.80 | 7.32 |
| 5 | 124318 | 13滨城投 | 210,000 | 20,863,500.00 | 7.21 |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 1 | 存出保证金 | 67,621.79 |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 3 | 应收股利 | - |
| 4 | 应收利息 | 7,826,705.68 |
| 5 | 应收申购款 | 992.06 |
| 6 | 其他应收款 | - |
| 7 | 待摊费用 | 15,123.23 |
| 8 | 其他 | - |
| 9 | 合计 | 7,910,442.76 |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1 | 110015 | 石化转债 | 23,016,233.00 | 7.95 |
| 2 | 127002 | 徐工转债 | 16,132,802.61 | 5.57 |
| 3 | 110024 | 隧道转债 | 12,974,427.20 | 4.48 |
| 4 | 110018 | 国电转债 | 11,942,694.00 | 4.12 |
| 5 | 110020 | 南山转债 | 10,125,900.00 | 3.50 |
| 6 | 110022 | 同仁转债 | 1,945,763.40 | 0.67 |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0年11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截至2014年6月30日)的投资业绩及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 阶段 | 净值增长率(1)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2)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3)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4) | (1)-(3) | (2)-(4) |
| 基金合同生效至2010年12月31日 | 1.00% | 0.11% | 0.74% | 0.01% | 0.26% | 0.10% |
|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 1.19% | 0.14% | 5.97% | 0.02% | -4.78% | 0.12% |
|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9.37% | 0.17% | 5.81% | 0.02% | 3.56% | 0.15% |
|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 -0.30% | 0.25% | 5.45% | 0.02% | -5.75% | 0.23% |
|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 3.61% | 0.23% | 2.70% | 0.02% | 0.91% | 0.21% |
| 基金合同生效至2014年6月30日 | 15.47% | 0.20% | 20.67% | 0.02% | -5.20% | 0.18% |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 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因基金的证券交易或结算而产生的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资金汇划费用;
(8)基金上市初费与上市月费;
(9)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行业惯例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7%÷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本条第1款第(3) 至第(9)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本条第(一)款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以及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4.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1)申购费率:
| 申购金额M(元)(含申购费) | 申购费率 |
| M<100万 | 0.8% |
| 100万≤M<500万 | 0.4% |
| 500万≤M<1000万 | 0.2% |
| M≥1000万 | 1000元/笔 |
特定投资群体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以及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将其纳入特定投资群体范围。通过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特定投资群体具体费率如下:
| 申购金额M(元)(含申购费) | 申购费率 |
| M<100万 | 0.08% |
| 100万≤M<500万 | 0.04% |
| 500万≤M<1000万 | 0.02% |
| M≥1000万 | 1000元/笔 |
(2)申购费用的收取方式及用途
在申购费按金额分档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
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
(3)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注:对于1000万(含)以上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的申购,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固定申购费金额)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 T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场外申购涉及金额、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场内申购涉及金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场内申购涉及份额的计算结果采用截位法保留到整数位,整数位后小数部分的份额对应的资金返还至投资者资金账户。
2.赎回费
(1)赎回费率为:
本基金的场内赎回适用固定的赎回费率,为0.1%。
本基金的场外赎回费率按持有时间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 持有时间(天) | 赎回费率 |
| 0-364 | 0.1% |
| 365-729 | 0.05% |
| 730及以上 | 0% |
(2)赎回费的收取和用途
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赎回费用的25%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结算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赎回费用=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3.基金转换费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其中赎回费用按照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最新的相关公告约定的比例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具体实施办法和转换费率详见相关公告。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www.efunds.com.cn)进行本基金申购、赎回的交易费率,详见本公司网站上的相关说明。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按照《信息披露办法》或其他相关规定在调整实施前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6.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赎回和转换费率。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易方达岁丰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2014年6月23日刊登的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2. 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根据最新资料进行了更新。
3. 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基金份额销售机构信息。
4. 在“十一、基金的投资”部分,补充了本基金2014年第3季度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5. 在“十二、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数据。
6. 在“二十四、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7. 在“二十五、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根据相关公告的内容进行了更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