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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
    2014-1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103号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本协议为投资框架协议

      ●合同金额:31.4亿元(含流动资金),其中年产2GW高效太阳能组件项目总投资15.8亿元、200MW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总投资15.6亿元。

      ●对当期业绩的影响:本投资框架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2014年的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特别风险提示:本框架协议所列投资项目在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等前置程序中能否被批准,尚具有不确定性;如因国家(地区)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实施条件及融资环境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存在变更及延期的风险。

      一、投资框架协议签署与审议程序情况

      公司与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年产2GW高效太阳能组件项目和200MW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达成一致,双方于2014年12月23日签署了投资框架协议。该协议中所列项目投资实施前尚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协议主体及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投资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五年内建设完成2GW高效太阳能组件生产和销售项目。一期通过并购浙江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形成500-800MW的高效太阳能组件产能;二期拟新增用地150亩,新建面积约10万平方米厂房与房屋配套设施,形成2GW高效太阳能组件产能。

      2、五年内投资建设完成200MW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3、依据市场环境、项目融资、项目收益等具体情况,双方另行协商确定投资项目实施具体事项。

      (三)双方主要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协调相关部门在未来五年内给予乙方不少于200MW的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指标(2015年不少于50MW),在项目用地、屋顶资源、立项、环评、报建、并网、融资等方面为乙方提供便利与服务,保证乙方开发的项目享受衢州市和集聚区相关部门的优惠政策。

      2、甲方协调衢州市出台鼓励优先使用高效光伏组件的政策。

      3、甲方优先推荐乙方开发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内的光伏电站项目,优先推荐使用乙方生产的太阳能电池组件。

      4、乙方在五年内建设完成2GW高效太阳能组件生产和销售项目;在五年内完成200MW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的建设。

      5、乙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实施该项目,自主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项目符合国家环保、安全等法律规定。

      (四)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相互提供的信息、资料、商业秘密以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允许,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在协议签订前、协议履行过程中以及协议解除后披露、自用及许可他人使用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条款和其所知悉的协议他方数据、信息、商业秘密及其他资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项投资框架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公司借助衢州的资源优势,快速投资建设年产2GW高效太阳能组件项目和200MW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大力推广国内高效单晶组件的生产与应用,促进公司长远战略目标的实现。该项投资框架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2014年的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

      四、风险提示

      投资框架协议中计划实施的年产2GW高效太阳能组件项目和200MW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在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等前置程序中能否被批准,尚具有不确定性;如国家(地区)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实施条件及融资环境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存在变更及延期的风险。公司将根据进展进行信息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