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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2014-1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17 股票简称:电广传媒 公告编号:2014-55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361,424,5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50%;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4年12月29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于2013年4月17日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2013年12月5日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证监许可[2013]1528号)。根据核准方案,公司于2013年12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共发行401,606,459股人民币普通A股,其中控股股东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认购4,018.1957万股,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计认购8,605.0037万股,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计认购6,254.7384万股,深圳市融通资本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合计认购5,996.9673万股,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计认购4,996.2092万股,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认购4,548.9006万股,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计认购4,200.1516万股,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认购1,540.4794万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于2013年12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于2013年12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控股股东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自新股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其他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发行股份自新股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该事项详见2013年12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二、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4年12月29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占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比例(%)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86,050,0378.106.07
    2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2,547,3845.894.40
    3深圳市融通资本财富管理有限公司59,969,6735.654.23
    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9,962,0924.703.53
    5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45,489,0064.283.21
    6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2,001,5163.962.97
    7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5,404,7941.451.09
     合 计361,424,50234.0325.50

    (1)上表中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受托持有公司股份登记在以下证券账户名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占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比例(%)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广发证券-广发银行-广发恒定4号电广传媒定向增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40,600,00040,600,0003.822.86
    2广发证券-民生银行-广发恒定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45,450,03745,450,0374.283.21

    (2)上表中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受托持有公司股份登记在以下证券账户名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占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比例(%)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新华基金公司-农行-新华基金-特殊策略分级5号资产管理计划5,686,1255,686,1250.540.40
    2新华基金-农业银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2,744,50322,744,5032.141.60
    3新华基金-农业银行-北京东富国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2,744,50322,744,5032.141.60
    4新华基金-工商银行-工行特殊策略分级17号资产管理计划7,237,3037,237,3030.680.51
    5新华基金-工商银行-工行特殊策略分级9号资产管理计划4,134,9504,134,9500.390.29

    (3)上表中深圳市融通资本财富管理有限公司股份登记在以下证券账户名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占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比例(%)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融通资本财富-平安银行-融通资本聚盈1号资产管理计划14,433,66114,433,6611.361.02
    2融通资本财富-平安银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8,000,00038,000,0003.582.68
    3融通资本财富-平安银行-东莞中科中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7,536,0127,536,0120.710.53

    (4)上表中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受托持有公司股份登记在以下证券账户名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占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比例(%)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财通基金-光大银行-财通基金-富春37号资产管理计划46,201,66746,201,6674.353.26
    2财通基金-光大银行-财通基金-富春38号资产管理计划3,760,4253,760,4250.350.27

    (5)上表中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受托持有公司股份登记在以下证券账户名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占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比例(%)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三号45,489,00645,489,0064.283.21

    (6)上表中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受托持有公司股份登记在以下证券账户名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占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比例(%)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泰达宏利基金-中国银行-华融国际信托-华融·得壹普泰12号权益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2,554,96612,554,9661.180.89
    2泰达宏利基金-民生银行-华融国际信托-华融·得壹普泰4号权益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29,446,55029,446,5502.782.08

    (7)上表中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受托持有公司股份登记在以下证券账户名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占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比例(%)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海通证券资管-上海银行-海通海富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15,404,79415,404,7941.451.09

    三、本次解除限售后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

    股份性质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本次变动数量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股数(股)比例 股数(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717,068,47450.58%-361,424,502355,643,97225.09%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354,460,09425.01% 354,460,09425.01%
    3、其他内资持股362,608,38025.58%-361,424,5021,183,8780.08%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361,424,50225.50%-361,424,50200.00%
       境内自然人持股1,183,8780.08% 1,183,8780.08%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700,487,86449.42%361,424,5021,061,912,36674.91%
    1、人民币普通股700,487,86449.42%361,424,5021,061,912,36674.91%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1,417,556,338100.00%01,417,556,338100.00%

    四、其他情况说明

    1、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除控股股东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外,本次发行的其他7家投资者——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融通资本财富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诺,参与认购的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所获配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新股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承诺均得到了严格履行。

    2、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上市公司对该股东违规担保的情形说明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不存在对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违规担保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经核查后认为:电广传媒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履行了股份限售的承诺;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同意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六、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