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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1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福建南纸 公告编号:2014-096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4年12月23日 14:00。

      2、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14年12月23日 9:30~11:30、13:00~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南平市滨江北路177号公司科技楼三楼会议室。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包括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三)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

      ■

      ■

      1、以上议案1-12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的股份286,115,110股回避表决。

      2、以上议案1-13为特别决议事项,且议案2为逐项表决事项,议案1-12由非关联股东进行了表决并获得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和代理人及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议案13获得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和代理人及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议案14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和代理人及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二)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持股5%以下)表决情况如下:

      ■

      ■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吴江成律师和黄发平律师见证并出具了《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和股东大会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