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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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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4-1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11版)

    认购金额特定认购费率
    M<100万0.18%
    100万≤M<500万0.09%
    500万≤M<1000万0.03%
    M≥1000万按笔收取,1,000元/笔

    注:M为认购金额。

    ②其他投资者(非养老金客户)认购本基金的认购费率为:

    认购金额认购费率
    M<100万0.60%
    100万≤M<500万0.30%
    500万≤M<1000万0.10%
    M≥1000万按笔收取,1,000元/笔

    注:M为认购金额。

    (3)本基金的认购费由投资者承担,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4)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多次认购的,需按单一交易账户当日累计认购金额对应的费率计算认购费用;

    (5)募集期间发生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等各项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4、认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

    基金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计算公式为:

    (1)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

    净认购金额 = 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 = 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 = (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2)认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

    认购费用 = 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 = 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 = (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例1:某养老金客户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率为0.18%,假设该笔认购产生利息25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 =100,000/(1+0.18%) = 99,820.32元

    认购费用 =100,000- 99,820.32 = 179.68元

    认购份额 = (99,820.32+25)/1.00 = 99,845.32份

    即:该养老金客户通过直销中心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假设该笔认购产生利息25元,则其可得到99,845.32份的基金份额。

    例2:某投资者(非养老金客户)投资1万元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率为0.6%,假设该笔认购产生利息3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 =10,000/(1+0.6%) = 9,940.36元

    认购费用 =10,000-9,940.36 = 59.64元

    认购份额 = (9,940.36+3)/1.00 = 9,943.36份

    即:投资者(非养老金客户)投资1万元认购本基金,假设该笔认购产生利息3元,则其可得到9,943.36份的基金份额。

    二、 个人投资者的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以在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及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基金账户开户、认购申请。

    (一)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1、本公司直销中心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2、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3、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证、士兵证等)及经其签字的复印件;如委托他人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经其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经投资者签字或经公证的授权代办人办理基金业务的授权委托书;

    (2)本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信息(开户银行、账户名、账号)及银行卡/存折复印件并签字;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个人)》并签字确认;

    (4)详细阅读并签字的《风险提示函》、《风险自负承诺函》;

    (5)填妥并签字的《个人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6)直销中心以谨慎的原则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及/或证件。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4、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书》和投资者本人的有效证件原件及经其签字的复印件。

    5、认购资金的划拨

    (1)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

    1)中国工商银行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0200000319239146828

    人行支付系统行号:102100000030

    2)中国建设银行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复兴支行

    银行账号:11001046500059188888

    人行支付系统行号:105100008038

    (2)认购申请当日下午17:00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全额到本公司指定直销专户,则认购申请无效。

    6、注意事项:

    (1)基金份额发售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投资者未足额划来认购资金;

    4)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2)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 日后(包括T+2 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不办公则顺延)到办理开户网点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3)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 日后(包括T+2 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不办公则顺延)到办理认购网点查询认购接受情况,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4)办理汇款时,投资者应注意以下事项:

    1)投资者必须使用其预留账户(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开立交易账户时登记的银行账户)办理汇款,如使用非预留账户、现金或其他无法及时识别投资者身份的方式汇款,则汇款资金无效;

    2)投资者应在汇款附言/用途/摘要/备注栏注明用途;

    3)投资者应足额汇款,认购申请当日下午17:00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全额到本公司指定直销专户,则认购申请无效。

    4)投资者采用汇款交易方式发生的银行转账手续费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通过销售机构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个人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三、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本公司北京直销中心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2、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并加盖公章;

    (2)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4)详细阅读并签字盖章的《风险提示函》、《风险自负承诺函》;

    (5)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6)加盖公章的预留印鉴卡;

    (7)企业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8)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9)如需采用传真办理业务,还需签订《传真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10)填妥并签字盖章的《机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11)直销中心以谨慎的原则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及/或证件。

    3、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书》,并加盖预留交易印鉴,同时提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经其签字复印件。

    (1)认购资金的划拨

    通过开户预留账户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

    1)中国工商银行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0200000319239146828

    人行支付系统行号:102100000030

    2)中国建设银行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复兴支行

    银行账号:11001046500059188888

    人行支付系统行号:105100008038

    (2)认购申请当日下午17:00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全额到本公司指定直销专户,则当日申请无效。

    4、注意事项:

    (1)基金份额发售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投资者未足额划来认购资金;

    4)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2)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3)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认购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4)办理汇款时,投资者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投资者应在汇款附言/用途/摘要/备注栏注明用途;

    2)投资者应足额汇款,认购申请当日下午17:00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全额到本公司指定直销专户,则认购申请无效。

    (二)通过销售机构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机构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清算与交割

    (一)基金合同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存放在本基金募集专户中,认购资金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折算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投资者认购资金的利息以登记机构的计算为准。

    (二)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登记机构在发售结束后完成。

    五、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1、本基金募集期限届满,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聘请法定验资机构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基金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2、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4、募集期限届满,若本基金不能满足基金备案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将: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的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六、发售费用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七、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806号3幢30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7号中国人寿中心17层

    法定代表人:刘慧敏

    电话:010-66221214

    传真:010-66222861

    联系人:祁琳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9-258-258

    公司网址:www.gsfunds.com.cn

    (二)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北京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客户服务电话:021-61616611

    网址:www.spdb.com.cn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同管理人

    2、其他销售机构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 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 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联系人:高天、虞谷云

    客服电话:95528

    公司网址:www.spdb.com.cn

    (2)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长乐路989号4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乐路989号40楼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联系人: 李清怡

    电话:021-33388217

    传真:021-33388224

    客户服务电话:95523

    网址:www.sywg.com

    (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邵海霞

    电话:010-66568124

    传真:010-66568990

    客户服务电话:9555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4)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 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联系人: 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户服务电话:95579

    网址:www.95579.com

    (5)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

    法定代表人:黄扬录

    联系人:刘军

    电话:0755-82943755

    传真:0755-82960582

    客户服务电话:400-102-2011

    网址:www.zszq.com.cn

    (6)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联系人:唐静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7)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辅星路13号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联系人:陈炽华

    电话:0755-82047857

    传真:0755-82835785

    客户服务电话:95563

    网址:www.ghzq.com.cn

    (8)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法定代表人:冯戎

    联系人: 李巍

    电话:010-88085201

    传真:010-88085195

    网址:www.hysec.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9)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李笑鸣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 23219100

    客户服务电话:95553、400-8888-001

    网址:www.htsec.com

    (10)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顾凌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11)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2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2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bigsun.com.cn

    (12)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citicssd.com

    (1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14)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丁珊珊

    电话:010-65980408-8009

    传真:010-65980408-8000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http://www.1234567.com.cn

    (15)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张裕

    电话:021-60897840

    传真:0571-26697013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http://www.fund123.cn/

    (16)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杨翼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网址:http://51fund.com

    (17)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岳倩倩

    电话:010-85650578

    传真:021-20835879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网址:http://51fund.com

    (18)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C座7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A座2208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联系人:段京璐

    电话: 010-88312877

    传真: 010-88312885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1566

    网址:www.yilucaifu.com

    (19)北京中天嘉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高科技园区西井路3号3号楼7457房间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京顺路5号曙光大厦C座一层

    法定代表人:黄俊辉

    联系人: 张立新

    电话:010-58276999

    传真:010-58276998

    客户服务电话:400-650-9972

    网址:www.5ilicai.cn

    (20)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电话:021-20613999

    传真:021-68596916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21)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25层IJ单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25层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www.jjmmw.com

    (四)登记机构: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806号3幢30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7号中国人寿中心17层

    法定代表人:刘慧敏

    电话:010-66221546

    传真:010-66222871

    联系人:干晓树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安冬

    经办律师:吕红、安冬

    (六)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法定代表人:吴港平

    经办注册会计师:辜虹、林美红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联系人:辜虹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