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14-044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2月1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12月23日上午9时在公司老大楼写字楼七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进行。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董事长曲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宁夏夏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奶制品的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我们已充分了解了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鉴于宁夏夏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夏进乳业”)是宁夏规模最大的以生产液态奶为主的本土企业,夏进乳业相关奶制品在宁夏有着较高的知名度,公司子公司所属超市通过集中采购夏进乳业产品,在降低采购成本的同时既满足了当地广大消费者对夏进奶制品的消费需求,也利于公司整体销售额的稳定增长。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 8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董事邓军女士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14-046号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14-047号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
公司拟于2015年1月9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表决结果: 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14-048号公告。)
三、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14-045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2月1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12月23日上午10时在公司老大楼写字楼七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进行。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榆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 5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
公司拟于2015年1月9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表决结果: 5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14-046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企业形成依赖。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银川新华百货连锁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百连超”),预计2015 年日常合计从宁夏夏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夏进乳业”)采购奶制品约5800万元,公司于2014年12月2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公司全体9名董事参加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其中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邓军女士回避了对议题的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梁雨谷先生、张莉娟女士、陈爱珍女士事前认可本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已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我们已充分了解公司全资子公司银川新华百货连锁超市有限公司预计2015年日常采购奶制品的关联交易事项,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企业形成依赖。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进行审议。
(二)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 易类别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品种 | 预计交易金额 | 本年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
商品采购 | 宁夏夏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奶制品 | 5500 | 预计约5250 |
(三)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交 易类别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品种 | 2015年预计 交易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
商品采购 | 宁夏夏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奶制品 | 5800 | 预计约5250 |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企业 名称 | 与本公司 关系 | 公司 注册地 | 法定代 表人 | 注册资本 | 经营范围 |
银川新华百货连锁超市有限公司 | 本公司全 资子公司 | 银川市良田工业开发区 | 朱建波 | 9200万元 | 商业零售、批发、百货 等 |
截止2013年底新百连超经审计总资产104,881.52万元,净资产34,049.37万元,营业收入241,783.18万元,净利润4,008.38万元。
2、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关系性质
关联方 名称 | 与本公 司关系 | 公司注册地 | 法定代 表人 | 注册资本 | 经营范围 |
宁夏夏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邓军女士担任夏进乳业董事长 |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金积镇 | 邓军 | 22500万元 | 乳制品、乳品饮料的加工、生产、 销售等 |
截止2013年底夏进乳业经审计总资产64,075.51万元,净资产35,487.1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10,031.54万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7,367.09万元。
三、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与夏进乳业签订日常采购奶制品的关联交易合同,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格和平等协商价格为定价基础,遵循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鉴于夏进乳业是宁夏规模最大的以生产液态奶为主的本土企业,夏进乳业相关奶制品在宁夏有着较高的知名度,公司子公司所属超市通过集中采购夏进乳业产品,在降低采购成本的同时既满足了当地广大消费者对夏进奶制品的消费需求,也利于公司整体销售额的稳定增长。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为了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针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双方将签订有关产品购销合同,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就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14-047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规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对母公司存货的计价方法自2015年1月1日起,由“先进先出法”变更为“移动加权平均法”。
2、变更原因:随着零售市场变化加速,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百货行业正在加快经营模式转型的步伐,公司为了应对市场竞争,提高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不断创新经营模式,增加自营商品的比例,为保证合理的库存周转,减少库存积压及资金占用,公司采用勤进快销的方式,进货批次大幅增加,公司母公司现行存货采用的发出计价方法为先进先出法,存在管理成本高,影响工作效率等情形,已不能适应现有的经营模式。为了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存货计量和经营成果,同时降低管理成本,公司管理层认为发出存货计价方法从“先进先出法变”变更为“移动加权平均法”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是必要和合理的。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涉及的业务范围为母公司的存货和成本核算业务,自2015年1月1日起对母公司存货的计价方法由变更前的“先进先出法”变更为“移动加权平均法”,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总资产、所有者权益及净利润等指标产生实质性影响。
由于母公司经营的商品单品数量多,进货频率高,发出计价方法改变,主营业务成本的累计影响数确定工作量大,现有的业务系统无法完成数据确定,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母公司会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因而此项会计政策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能更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决议合法、有效;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会计师事务所专项意见
公司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事务所认为:本公司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监事会关于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4、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14-048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月9日
●股权登记日:2015年1月5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1月9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时,如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5、现场会议地点:公司老大楼写字楼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4年12月2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1月5日,凡2015年1月5日下午收市时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代表,凭个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受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帐户卡进行
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5、登记时间:2015年1月6日——1月8日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解放西街2号(新华百货老大楼写字楼7楼)。
邮政编码:750001
联系人:李宝生 李丹
联系电话:0951-6071161
传 真:0951-6071161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2月24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1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表决意见:
议 案 名 称 | 表决意见 |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1、审议关于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对同一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自行决定对上述决议案的投票表决。
附件2: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本次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投票日期:2015年1月9日;网络投票时间:9:30-11:30和13:00-15:00。
总提案数:1个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投票股东 |
738785 | 新百投票 | 1 | A 股股东 |
2、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议案 序号 | 内容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号 |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1项提案 | 99.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2)分项表决方法:
议案 序号 | 内容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号 | 审议关于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1.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 股 |
反对 | 2 股 |
弃权 | 3 股 |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2015年1月5日A股收市后,持有“新华百货”A 股的沪市投资者,拟对公司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 元”,申报股数填写“1 股”,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代表意向 |
738785 | 买入 | 99.00 元 | 1股 | 同意 |
2、股权登记日2015年1月5日A股收市后,持有“新华百货”A 股的沪市投资者,拟对公司本次网络投票的议案分项表决,其申报流程分别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代表意向 |
738785 | 买入 | 1.00 元 | 1股 | 同意 |
738785 | 买入 | 1.00 元 | 2股 | 反对 |
738785 | 买入 | 1.00 元 | 3股 | 弃权 |
三、投票注意事项
1、同意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3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