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简称:园城黄金 证券代码:600766 编 号:2014-079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4 年12月30日(周二)下午 14:30;
●股权登记日:2014 年12月23日:
●会议召开地点: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 261 号 8 楼公司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方式;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烟台园城黄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了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由于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现将公司召开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 12月30日下午 14:30;
(2)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权登记日:2014 年12月23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烟台市南大街261号8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表决方式:现场加网络投票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总数。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 议案内容 | 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
1 | 关于公司拟对外签订《乳山市金海矿业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三)的议案。 | 否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4年11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4年1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2014-071、2014-072号公告。
三、参会人员:
1、2014年 12月23日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可亲自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董事会聘请的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四、出席会议登记办法及时间:
1、法人股股东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应持委托人及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网络投票登记注意事项: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应在股权登记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报送用于网络投票的股东账户;公司其他股东利用交易系统可以直接进行网络投票,不需要提前进行参会登记。
4、登记时间:2014年12月 29日上午九点至下午四点三十。
5、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按已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确认其与会资格。
2、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3、联系电话:0535-6636299;传真:0535-6636299。
4、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261号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邮政编码:264000。
6、联系人:刘昌喜 逄丽媛
特此通知。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24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 同志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园城黄金)于2014年12月30日在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261号8楼会议室召开的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 | 议案内容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公司拟对外签订《乳山市金海矿业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三)的议案。 |
注:本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做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法人单位并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2:
网络投票方法
一、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二、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2月30日(星期二)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三、总提案数:1个
四、投票代码:738766;投票简称:园城投票
五、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次类推,以99元代表所有需要表决的议案。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下表:
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申报价格 |
1 | 关于公司拟对外签订《乳山市金海矿业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三)的议案。 | 1.00 |
全部议案 | 99.00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对单个议案的表决申报优于对所有议案的表决申报。
5、本次会议投票,对于总议案99.00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若对所有议案全部同意,对应申报价格为99.00元,委托股数为1股。
6、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投票申报议案,按照弃权处理。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