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彩虹精化 公告编号:2014-106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4年12月24日上午9:3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14年12月2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同意“河北承德围场县中草药种植结合50MW光伏发电项目”实施主体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圣坤仁合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惠州比亚迪工业园区2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施主体惠州中至正新能源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安徽省庐江县白湖社区胜利圩区种养殖基地2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安徽白湖养殖有限责任公司渔场2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实施主体合肥市永聚太阳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中华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后,将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