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
证券代码:002675 股票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14-078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4年11月27日开市起停牌。2014年11月27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2014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待具体方案确定后再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并公告。公司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已分别于2014年12月4日、2014年12月11日、2014年12月18日发布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详见公司于2014年11月27日、2014年12月4日、2014年12月11日、2014年12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70、2014-072、2014-073、2014-074、2014-075)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积极进行各项工作的开展,公司以及公司所聘请的中介机构正在按计划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
由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所涉及交易对方较多、资产范围较广、程序较复杂,具体方案的商讨、论证和完善尚需要一定的时间,以及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目标资产的相关审计、评估工作量较大,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难以在原定期限内完成相关工作并复牌,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引起公司股价的异常波动,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再延长停牌时间两个月,即公司股票从2014年12月25日起继续停牌,预计将于2015年2月25日前复牌并同时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2月25日开市时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公告,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事宜,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议案。公司承诺,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情况公告。
鉴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