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2014-12-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全体股东作出决定,同意修改《公司章程》。2014年12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作出《关于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陕银监复[2014]81号),同意将《公司章程》第十七条股权结构中的股东名称“西安电视台”修改为“西安广播电视台”,其他条款不变。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承诺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就其保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