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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安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资产出资设立贵州盘江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的公告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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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务诉讼情况的公告
    2014-12-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30 证券简称:香溢融通 公告编号:临时2014-050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务诉讼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诉讼阶段: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香溢元泰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元泰典当)业务诉讼事项,已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出具了受理民事案件通知书。

      ●原告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元泰典当

      ●涉案金额:借款本金3900万元及相应违约金等

      ●该诉讼系元泰典当依约协助浙江天创佳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创佳业)实现债权提起的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没有影响。

      一、基本情况

      2014年12月23日,元泰典当作为原告向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典当客户浙江怡可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可能源)归还3900万当金和支付违约金,要求担保人浙江天赐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宋盛康、蒋金珠等担保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并要求就抵押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法院当日发出了受理民事案件通知书。

      二、诉讼概况

      2013年3月11日,元泰典当与怡可能源签署《最高额授信合同》(期限自2013年3月12日至2013年9月11日)和《股权质押合同》,约定元泰典当以其持有的浙江天赐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股权2240万股,作为当物质押典当借款本金人民币3900万元。由浙江天赐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宋盛康、蒋金珠等6个自然人担保。同时约定以担保人所有的千岛湖镇新安大街共计15处房产作为抵押物。

      该业务当期届满时,怡可能源仍未归还当金。2013年10月21日,元泰典当与天创佳业签订《债权处置合作协议书》,约定双方共同处置该项债权,天创佳业保障元泰典当的固定收益4040万元,除固定收益外的其他收益及债权等权益归天创佳业,但不改变元泰典当作为债权人的地位和债权债务的法律关系。

      2014年12月23日,应天创佳业的书面要求,元泰典当作为原告,向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怡可能源归还3900万当金和支付违约金等,要求担保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并要求就抵押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所有诉讼费用由天创佳业承担。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当日发出了受理民事案件通知书。

      三、债权处置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2013年10月21日,元泰典当与天创佳业签订《债权处置合作协议书》,就元泰典当对怡可能源的债权作了约定:

      1、处置债权标的:元泰典当对怡可能源的3900万元借款本金、违约金等债权,以及为实现前述债权设立的抵押权、保证担保债权。

      2、元泰典当与天创佳业共同处置对债务人的债权,天创佳业保障元泰典当的固定收益,除固定收益外的其他收益及债权等权益归天创佳业。但不改变元泰典当对外的债权人地位和债权债务法律关系。

      3、处置债权的收益:元泰典当为固定收益4040万元,多余部分处置债权的收益(无论是现金收益、资产、还是权益)均归天创佳业,若收益不足4040万元,由天创佳业承担商业风险,不影响元泰典当的固定收益。

      4、协助义务:元泰典当有协助天创佳业实现债权的义务。协助方式包括催收债权,以元泰典当名义对债务人、担保人等全部或部分提起诉讼,处置债权等。因处置债权而需对外支出的实现债权费用,由天创佳业自行负担。

      2013年10月25日,元泰典当已收到协议约定的固定收益4040万元。

      四、本次申请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因元泰典当已收到协议约定的关于该债权的款项,因此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带来影响。

      五、备查文件

      1、法院受理民事案件通知书;

      2、《债权处置合作协议书》。

      公司将根据相关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