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14-115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4年12月24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相荣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壮利先生签署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持股情况概述
王相荣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王壮利先生担任公司副董事长职务。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王相荣先生及王壮利先生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总数 | 持股比例(%)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王相荣 | 99,314,205 | 26.64% | 20,572,110 | 78,742,095 |
王壮利 | 74,032,994 | 19.86% | 15,315,729 | 58,717,265 |
二、股份减持计划
王相荣先生、王壮利先生综合考虑个人资金需求及在必要情况下支持上市公司业务发展等考量因素,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未来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系统或二级市场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预计王相荣先生、王壮利先生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3,5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9.4%。
三、其他相关说明
1、王相荣先生和王壮利先生关于股份锁定承诺的履行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的承诺
自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2007年4月27日—2010年4月27日),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
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非公开发行股份时的承诺
本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2014年1月8日—2017年1月8日)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王相荣先生、王壮利先生均履行了所作承诺。本次计划减持的股份为其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2、本次减持完成后,王相荣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壮利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不低于13,834.71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不低于37.11%(按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实施完成后的股份总数39,142.44万股计算,该比例不低于35.3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
3、在上述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切实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王相荣先生和王壮利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通知》。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