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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2014-12-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246 股票简称:万通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4-061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促进公司经营发展、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6.8亿元(含16.8亿元)的中期票据(以下简称“本次中期票据”),用以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资金成本。具体内容如下:

    一、 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

    本次中期票据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6.8亿元(含16.8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准注册的金额为准。

    2、发行期限

    本次中期票据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相关规定、 市场环境和发行时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予以确定。

    3、发行对象

    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4、发行批次

    本次中期票据将根据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在获准注册的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5、发行利率

    本次发行的中期票据利率将根据各期发行时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情况确定。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中期票据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补充运营资金,或投入项目建设等。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将根据公司具体情况确定。

    7、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 股东大会授权事项

    为确保本次中期票据发行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首席执行官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在本次关于发行中期票据决议有效期内,根据公司需要和市场条件,全权决定和办理中期票据发行相关事宜。

    具体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 起草、修改、签署并向有关部门或机构提交各项与中期票据发行有关的申请、材料或协议;

    2. 决定并聘请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相关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承销机构、审计机构、律师事务所及信用评级机构;

    3. 制定和实施本次中期票据的最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规模、发行规模、发行批次、期限、发行时机、发行利率区间等;

    4. 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过程中涉及的各项注册备案手续,完成其他为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所必需的手续和工作,并进行相关信息披露;

    5. 根据法律规定和监管机构的审核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条件及相关发行方案进行修订和调整等。

    三、 公司内部审批程序

    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批通过,尚需通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准注册后实施。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26日

    股票简称:万通地产 股票代码:600246 编号:临2014-062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14年12月25日召开临时会议,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实际参与表决董事6名。会议的召集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参与表决的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关于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详见临2014-061号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 召开公司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26日

    股票代码:600246 股票简称:万通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4-063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月12日(星期一)

    ●股权登记日:2015年1月5日 (星期一)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公司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股东可以到会参加会议现场投票表决,也可通过互联网参加网络投票。

    4、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1月12日上午9: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5、现场会议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甲6号万通中心写字楼D座4层第一会议室

    6、股权登记日:2015年1月5日。

    7、投票规则: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议程:

    1. 审议关于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4年12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三、会议出席人员:

    1. 截止2015年1月5日下午3: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3. 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四、参加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股东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类似于买入股票,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类似于填写选择项,具体流程见附件二《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五、登记办法:

    1. 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身份证、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3. 与会股东及代理人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4. 登记时间:2015年1月9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5. 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甲6号万通中心写字楼D座4A层)

    6. 联系方式:联系人 程晓晞、王渴

    联系电话 010—59070788/59071169

    传真 010—59071159

    邮政编码 100020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26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公司(本人)出席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对全部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附件二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投票。此附件为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说明。

    一、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议案数:1个

    三、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证券简称表决事项数量投票股东
    738246万通投票1A股股东

    (二)具体程序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代码;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元代表议案1,具体如下表所示:

    序号表 决 议 案对应的申报价格
    1关于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1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赞成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四、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提案投票,操作方式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代表意向
    738246买入1.00元1股赞成
    738246买入1.00元2股反对
    738246买入1.00元3股弃权

    五、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