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600637 证券简称:百视通 编号:临2014-074
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未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未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加网络的方式表决,本次现场会议于2014年12月26日上午9:30在上海市宜山路757号百视通大厦副楼二楼召开。
参加现场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7人,代表股份513,357,6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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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黎瑞刚先生主持。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其中副董事长张大钟先生、独立董事周忠惠先生、董事许峰先生、董事吴培华先生因公务未能参会。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陈萍女士因公务未能参加。董事会秘书张建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陈浩源先生、郭京申先生、张越女士、邢普先生、卢宝峰先生、罗江春先生及相关中介机构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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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通力律师事务所陈巍、魏懿杰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 600637 股票简称:百视通 编号:临2014-075
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明珠”,本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东方明珠以下简称“本次吸收合并”)。本次吸收合并相关方案已经本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东方明珠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本次吸收合并的方案,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东方明珠将注销法人资格,东方明珠的全部资产、负债、权益、业务和人员等,均将由吸收合并后的存续公司承继。
本次吸收合并方案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于2014年12月26日经本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东方明珠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吸收合并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的核准后生效。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特刊登本债权人公告。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吸收合并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
债权人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本公司仍将按照相关债权文件的约定按时偿还债务。
债权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请于上述期间内通知本公司,本公司将相应清偿其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将视为有关债权人放弃要求本公司提前清偿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权利。债权人未主张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其债务将由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的存续公司继续履行。
本公司债权人可采用现场申报、邮寄申报、传真申报的方式,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57号百视通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00233
联系人:嵇绯绯、缪真
电话:021-33396637
传真:021-33396636
特此公告。
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37 股票简称:百视通 编号:临2014-076
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获国务院
国资委、上海市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百视通”)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明珠”)及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方案及相关议案,并于2014年11月22日进行了公告。
2014年12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方案及相关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和上海证券报。
近日,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上海市国资委”)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出具的《关于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4]1189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百视通换股吸收合并东方明珠的方案;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收到上海市国资委出具的《关于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有关问题的函》(沪国资委产权[2014]416号),上海市国资委原则同意百视通换股吸收合并东方明珠的方案,同意百视通非公开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等项目。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