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进行存续分立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14-072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进行存续分立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化集团”)通知,嘉化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立相关事项的议案》等,拟提交嘉化集团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4年12月22日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于2014年12月20日发布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一、嘉化集团分立事项的情况说明
嘉化集团拟通过存续分立方式进行分立,分立为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存续公司)及浙江嘉化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设公司,已取得公司名称预登记)。
嘉化集团原注册资本24,800万元,分立后,存续公司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新设公司浙江嘉化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800万元。嘉化集团47方股东在存续公司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新设公司浙江嘉化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同等的股权比例不变。
嘉化集团分立前后的股权结构以及与上市公司的控制关系示意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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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嘉化集团分立事项涉及的审批程序
公司控股股东嘉化集团的分立工作还需提交嘉化集团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将按照工商行政管理局有关分立工商变更程序进行。本次分立履行公司内部程序后,浙江嘉化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将按程序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待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及豁免批复后,办理相关股权过户和登记手续。本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浙江嘉化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保持不变。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分立仅涉及对本公司控股股东的调整,对本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业务独立、机构独立均不会产生影响,公司将根据嘉化集团分立工作的实施进展情况持续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工作。
在嘉化集团完成存续分立后的未来12月内,不排除将分立后的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存续公司)或其资产注入上市公司的可能性,如在未来实施该资产注入计划,根据相关财务数据,该项交易对本公司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公司将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就该事宜履行决策程序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12月29日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14-073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复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本公司股票自2014年12月29日开市起复牌。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4年12月22日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于2014年12月20日发布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公司已于2014年12月27日发布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存续分立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4-07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经申请,公司股票将自 2014年12月29日开市起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