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14—060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12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保障子公司在生产经营中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子公司融资能力,公司拟为子公司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向徽商银行申请办理贷款授信额度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展业务,结合兰州新区及综合保税区的规划与发展,公司在兰州新区投资设立子公司,主要开展炭素、能源、服贸以及欧亚方向传统业务领域的进出口贸易工作,同时为企业后期延伸产业链(新材料项目、加工贸易)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1、 投资设立公司名称:方大金城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2、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整 (公司出资比例100%;)
4、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
5、 经营范围:炭素制品、钢材、化工产品、矿产品的批发与零售;新型材料的研发与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2月27日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14—061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炭素”)。
●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本次为子公司合肥炭素提供担保1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为子公司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向徽商银行申请办理贷款授信额度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被担保人情况
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89年,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40100000071195,公司住所:合肥市阜阳北路648 号,经营范围: 炭素制品及副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本公司持有合肥炭素52.11%的股份。
截止 2014年9月30日,合肥炭素总资产22760.84万元,负债10069.50万元,净资产12691.34万元。2014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8222.39万元,实现净利润599.98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子公司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向徽商银行申请办理贷款授信额度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提高子公司融资能力,保障子公司在生产经营中的流动资金需求;且被担保方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同意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目的是提高子公司的融资能力,保障子公司生产经营等方面的正常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5000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2000万元,公司为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20000万元(尚未发生),为吉林方大江城碳纤维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13500万元。公司担保累计总额为1405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5.36%,无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2月27日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14—062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方大金城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金额:1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元整)
一、投资概述
为满足业务拓展和战略发展的需求,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兰州新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设立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1、 投资设立公司名称:方大金城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2、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整 (公司出资比例100%;)
4、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
5、 经营范围:炭素制品、钢材、化工产品、矿产品的批发与零售;新型材料的研发与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
6、股东结构及出资方式:
■
7、机构及人员构成: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不设股东会;设董事会,董事由五名成员组成,不设监事会,设监事和经理各一名。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目的在于结合兰州新区及综合保税区的规划与发展,充分利用其税收、贸易管制、保税监管和外汇管理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进一步提升公司业务拓展能力以及公司整体竞争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及长远规划。
四、本次出资设立子公司的风险分析
本次设立子公司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及战略规划,但仍然面临经营、管理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本公司将通过组建良好的经营管理团队,明确子公司经营策略,建立并强化子公司内部协作运行机制等管理措施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