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 示 性 公 告
证券代码:600291 证券简称:西水股份 编号:临2014-031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提 示 性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年,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以下简称:“天安财险”)股东江西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江国际”)、上海银炬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炬”)、日本SBI 控股株式会社将其持有的天安财险经营表决权授权给本公司行使,授权期限三年,授权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
自授权以来,天安财险的经营状况、财务指标均较2011年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授权行为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经与上述股东沟通,中江国际、上海银炬决定将持有天安财险的所有股权对应的经营表决权继续授权给本公司行使,授权期限为三年,授权起始日期为2015年1月1日,授权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公司将根据以上两位主要股东的授权,落实好后续工作,公司也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简称:西水股份 证券代码:600291 编号:临 2014-032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权质押解除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本公司接到股东北京新天地互动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新天地”,共计持有本公司52,447,968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13.66%)的通知,获悉北京新天地将原质押给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16,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7%)股份已于2014年12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北京新天地持有本公司股份中用于质押的股份数为20,000,000股。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