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14-083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筹划重大事项,本公司股票于2014年10月13日起停牌。2014年10月28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司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10月28日起连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2014年12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公司七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并预计复牌时间不晚于2015年1月28日。
一、重组框架介绍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为购买重大资产,涉及两个交易标的。
(一)主要交易对方
重大资产购买涉及两个交易对方:
一是自然人孙佳斌先生和颜景红女士(系夫妻关系)持有的广东肇庆科伦纸业有限公司、浙江中伦纸业有限公司各60%股权。
二是新型制浆技术---超声波制浆技术的持有人。
两个交易对方均为第三方,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交易方式
重组交易方式为现金购买资产。
(三)标的资产情况
1、广东肇庆科伦纸业有限公司主营伸性纸袋纸产销;浙江中伦纸业有限公司主营工业包装加工制袋业务。
2、新型制浆技术---超声波制浆技术及其相关资产。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工作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完成如下事项/尚需完成事项:
(一)公司与交易对方已初步达成合作意向,但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资产较多,重组方案涉及的相关问题仍需与交易对方进行论证和商榷,截至目前公司与交易对方尚未签订重组框架协议。
(二)上述股权及资产受让需政府有关国资管理部门批准,截止目前,公司尚未履行前述前置审批程序。
(三)公司目前正继续与有关各方就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积极的沟通和协调。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等相关中介对重大重组标的资产的初步尽职调查、前期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尚未全部完成。
广东肇庆科伦纸业有限公司及浙江中伦纸业有限公司项目,公司已与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签订了服务协议。
新型制浆技术(超声波制浆)项目,公司尚未与独立财务顾问签订服务协议。
截至目前,公司与交易对方仍处于方案论证阶段,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三、无法按期复牌的具体原因说明
自停牌以来,公司与潜在重组方进行了持续交流与沟通,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资产范围较大,程序相对繁重,尤其是新型制浆技术(无形资产)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复杂性,重组方案的论证和完善所需时间较长。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股价异常波动,公司于2014年12月19日召开了董事会会议,认为公司难以按照原定的停牌2个月时间内复牌,有必要继续停牌。
四、继续停牌时间
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即公司股票自2014年12月29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30日。
公司将会同各有关中介机构切实履行职责,加快完成本次重组事项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尽快确定重组方案,并争取在2015年1月28日前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预案并公告和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期间一旦签订重组框架或意向协议,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