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 2014-063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4年12月26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4年12月22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表决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和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公司总部及智慧社区研发实验基地项目(一期)》;
公司拟在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科技园投资建设公司总部及智慧社区研发实验基地项目(一期),投资建设资金约35,800万元,其中拟使用募投项目“出入口控制及管理系统系列制品产业化工程”节余资金60,242,622.21 元,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扩建工程”剩余资金20,835,395.40 元,使用超募资金133,818,775.75 元,自有资金 143,103,206.64 元。相关公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投资建设不涉及关联交易。
本议案需提交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参与土地使用权竞拍的议案》;
为投资建设公司总部及智慧社区研发实验基地项目(一期),公司拟参与竞拍位于龙华新区观澜科技园的新型产业用地(宗地号为A907-0159)的土地使用权作为项目的土地来源。《关于参与土地使用权竞拍的公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5年1月13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 2014-064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2月22日通过邮件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14年12月26日下午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希望先生召集,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希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表决了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形成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和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公司总部及智慧社区研发实验基地(一期)项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此次使用募投项目“出入口控制及管理系统系列制品产业化工程”节余资金60,242,622.21元、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扩建工程”剩余资金20,835,395.40 元、使用超募资金133,818,775.75元、自有资金143,103,206.64 元,共计35,800万元投资建设公司总部及智慧社区研发实验基地(一期)项目,有利于充分利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本次投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现行有关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土地使用权竞拍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参与土地使用权的竞拍是为了建设公司总部及智慧社区研发实验基地项目,抢占智慧社区领域市场先机,提升公司发展空间,进一步改善公司的资产结构,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且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且履行了正当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鉴于此,我们同意公司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 2014-065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和使用节余
募集资金、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公司总部及智慧社区研发实验基地
项目(一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126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0,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4.50元,共计募集资金435,000,000.0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34,371,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00,629,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8月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9,724,652.54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90,904,347.4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深鹏所验字[2011]第0275号)。 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本次拟使用募投项目“出入口控制及管理系统系列制品产业化工程”结余资金60,242,622.21元,变更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为“营销网络扩建工程”,变更项目涉及的总金额为20,835,395.40 元,超募资金133,818,775.75 元,共计214,896,793.36元(含利息收入)。
(三)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结余资金、超募资金的使用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的使用用途,公司募集资金原计划投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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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原募投项目实际投资情况(截止201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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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入口控制及管理系统系列制品产业化工程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12,000万元,由公司全部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深发改备案[2009]0109号)。根据项目建设计划,该项目于2011年1月启动建设,并于2012年6月建成投产,2014年达产。2013年8月16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该项目延期至2014年8月31日完成。
截至2014年12月25日,该项目已经投资完成,项目累计投入6840.20万元,节余募集资金余额为 60,242,622.21元(含利息收入)。
(2)营销网络扩建工程项目
本项目原计划投资为2,701.00万元。其中,深圳地区项目投资1,177.00万元,上海、广州大客户营销中心分别投资762.00万元。
截至2014年12月25日,该项目累计投入 671.46万元,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20,835,395.40 元(含利息收入)。
(4)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1年12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捷顺智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700万元向深圳市捷顺智能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截止2012年1月31日,公司已完成使用超募资金1700万元向捷顺智能公司进行增资。
2012年9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8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12年12月28日,公司已完成使用超募资金8000万元向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2014年12月25日,超募资金余额为133,818,775.75元(含利息收入)。
(三)变更“营销网络扩建工程项目”的原因
原“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拟通过在核心城市建立大客户营销中心,有利于公司与知名大客户建立稳定的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从而利用大客户的品牌递延、市场榜样等优势,对品牌的推广发挥积极作用,从而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巩固企业在行业中的优势地位。上市后,公司在广州、上海积极寻找适合的物业,但由于近几年国内地产价格上涨较多,一直未能有合适的标的,公司现已调整利用在上海、广州的租赁物业及总部自有物业部分实施该项目的投资,经公司充分评估认为继续实施该项目将致使公司股东利益受到损害,因此公司决定终止“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继续实施。
三、新投资项目的情况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拟建设项目名称:捷顺科技总部及智慧社区研发实验基地项目(一期)
2、拟建设项目实施主体: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3、拟建设项目建设地点: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科技园,地块编号: A907-0159
公司拟通过挂牌出让方式取得面积约为2.4万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新型产业用地),使用年限30年。
4、拟建设项目规模及内容:规划用地面积2.4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一期计划建筑面积约为3万平方米,一期建设内容为:智慧社区产业研发中心及实验基地。
5、项目建设期限和计划:
(1)一期项目总建设期限为3年;
(2)2015年1月通过政府公开招拍挂取得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
(3)2015年1月-8月完成项目建设方案规划、审批报建工作;
(4)2015年9月-2016年9月完成项目主体工程建设;
(5)2017年10月-12月完成后期装修及办公准备工作;
(6)项目计划2017年底项目投入运营使用。
6、拟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35,800万元人民币(含土地投资、土建工程,电梯、空调、消防等安装工程,以及内部装修、研发实验设备购置及安装等费用),其中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变更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共计214,896,793.36元,公司自筹 143,103,206.64元。
7、建设用途:主要作为公司“智慧社区”系列产品的研发及实验基地。
(二)投资计划
本次投资建设的一期项目投资总额为35,800万元,具体投资明细入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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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来源:
本次投资建设的一期项目投资总额为35,800万元,拟使用募投项目“出入口控制及管理系统系列制品产业化工程”结余资金60,242,622.21元,变更募投项目“营销网络扩建工程”金额20,835,395.40元,使用超募资金133,818,775.75元,自有资金143,103,206.64元,共计358,000,000.00元。
(三)项目可行性分析
(1)“智慧社区”是国家和地方大力支持和发展的领域
智慧社区是社区管理的一种新理念,是新形势下社会管理创新的一种新模式。智慧社区是指充分利用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集成应用,为社区居民提供一个安全、舒适、便利的现代化、智慧化生活环境,从而形成基于信息化、智能化社会管理与服务的一种新的管理形态的社区。为社区居民和单位、社会组织提供一个生活服务更便捷、生活环境更优美、生活状态更和谐的智能、人文、宜居的现代新型社区,是未来发展重要趋势。
自2009年以来,美国、欧盟、日本和韩国等纷纷推出本国的物联网、云计算相关产业发展战略,我国也提出了“智慧城市”发展战略,在中央政府对“智慧城市”大力支持的条件下,地方政府也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而“智慧社区”作为“智慧城市”的基础单元,是“智慧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产业政策为我国“智慧社区”的发展提供了极为有利的发展环境和发展空间,同时带动了相关产业和技术的发展。
(2)公司具有丰富的市场和客户基础,并已在“智慧社区”领域进行多项战略布局
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实施了大量的项目及积累了大量的业主资源,累计沉淀了10多万客户、5000多万的实名制用户,用户数每年新增300多万以上。包括万科、中海、招商、碧桂园、华侨城、融创、绿地等全国性布局的地产或物业龙头公司在内均是公司的战略合作客户,为公司在“智慧社区”领域的发展奠定了很好的市场基础。
公司自上市以后,已在“智慧社区”领域进行了多项战略布局:
2011年09月23日与银联商务达成战略合作,涉足金融领域,开展基于PBOC标准银联卡的识读业务,设备已具备金融IC卡受理能力、捷顺通卡在银联POS上通刷的能力,并已打通线下终端、网上及移动端的银联支付网关接入。
2012年03月19日投资1亿元全资设立子公司深圳市捷顺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巩固智能一卡通传统优势的基础上,拓展公司为客户提供线上、线下及移动电子支付等增值应用的能力。
2012年08月31日与深圳金融结算中心旗下快付通等合资成立深圳市快捷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整合庞大的小额快速支付终端受理渠道、强大的预付IC卡发行能力,推广以车主、业主为目标客户的预付卡发行和受理业务,并逐步向周边小额消费领域进行拓展和创新。
2012年11月19日投资2000万全资设立深圳市科漫达智能管理科技有限公司,专业化运作新一代智能安防信息系统平台的研发与推广,更好的贴近市场和客户,承接各地对“智慧城市”、“智慧社区”日益庞大的建设需求,为公司开拓更有竞争力的盈利增长方向。
2013年09月启动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互联网支付牌照的申领工作,2014年05月09日,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公示了捷顺通牌照申请。
2013年11月19日投资1000万控股上海捷羿软件系统有限公司,整合支付卡系统、行业应用系统、城市通卡系统的建设能力,支撑“智慧社区”平台对接“社区金融”生态体系、支撑“智慧城市”平台对接城市通卡的能力,为合作客户提供个更多的软件、金融服务。
2014年09月10日与支付宝达成战略合作,以共同投入、共同分享的方式,搭建可以使用支付宝公司各类支付产品进行停车等费用支付的环境,共同打造一个国内领先的包含车位查询、预订、引导、反向寻车、在线支付等功能于一体的“车生活”服务平台。
(3)公司具有“智慧社区”产品研发实施的技术沉淀
公司在长期的经营过程中,通过满足10多万客户的需求,积累了1万多条的社区客户及使用者的实际需求。公司累计获得专利170项,其中发明专利10项,软件著作权31个,为公司“智慧社区”产品研发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公司研发中心于2011年被认定为深圳市技术中心,正在积极争取国家技术中心认定。目前,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科漫达智能管理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捷顺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共有技术研发人员近300人,其中博士、硕士占比超过10%,研发实力雄厚,同时,如果本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有条件大量增加研发人员,增强公司研发实力。
(四)项目实施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建立智慧社区研发试验基地,将能使公司在未来“智慧社区”行业发展的黄金时期内,抢占市场先机,获得更多的市场机会,为公司长期、快速发展增添新新的动力。同时也能促进公司传统业务的稳定增长的同时,获得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推进智慧社区产品研发及转化,抢占智慧社区领域市场先机。
(2)公司现有办公场地已经不能满足公司办公需求,很多列入计划的研发项目无法如期开展,制约公司发展。根据深圳市福田区的规划,公司现有总部大厦所在地已被纳入旧城改造范围,计划在未来几年内实施。如该规划实施,公司将面临总部和研发中心搬迁的问题,需要提前规划建设新的总部及研发测试基地。
为保证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公司拟投资建设功能区分明确、架构合理、配套完善的总部及研发试验基地。公司拟通过挂牌出让方式合法拥有其土地使用权,建成后的基地系公司自有房产,可为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满足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需要。
(3)本项目拟建设地点是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科技园,是深圳市重点发展的区域之一,可以预见在国际、国内宏观经济环境不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情况下,该处房地产具有较好的增值空间。通过建设本项目,将新增公司优质固定资产,进一步改善公司的资产结构,提高募集资金的经济效益。
(五)项目存在的风险
(1)政策风险
公司多年来从事智慧安防领域设备的研发和销售,目前已进入智慧城市领域,技术涉及云计算、物联网、电子信息化等多领域,这些都属于国家大力扶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能够享受政府的支持,如果国家政策环境发生变化,优惠政策减少,会对行业的市场需求造成不利影响。但在目前国家产业结构升级的大环境下,短期内国家产业政策发生不利变化的可能性很小。
(2)研发管理风险
公司在多年的发展中,已经培养出一支专业素质高、创新能力强的研发团队,为保持公司技术竞争优势不断努力。公司通过一方面通过股权激励等措施调动中高层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与主要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签订有竞业限制协议及员工保密协议。但是如果公司不能保持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对公司保持市场竞争能力及可持续发展能力将产生不利影响。
(3)项目实施的风险
项目可能存在不能按期取得目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风险,如目标建设用地使用权未能如期取得,将会影响项目进度。对此,公司将通过充分准备,力争拿到目标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如果未能如期实现本次计划用地的使用权,公司将继续积极寻找新的建设用地。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还存在建筑成本增加或者工程进度延期的风险。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存在建材原材料上涨、施工量变动等不利因素,有可能造成项目预算增加或者项目竣工时间延期等风险。对此,公司在对施工单位进行招投标时,会选取实力雄厚,资质优良、信誉度高的施工单位进行合作。严格把握施工过程中的进度和质量,以减少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 2014-066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土地使用权竞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结余募集资金、超募资金、自有资金投资建设公司总部及智慧社区研发实验基地项目,公司本次拟竞拍位于龙华新区观澜科技园的新型产业用地(宗地号为A907-0159)的土地使用权作为该项目土地来源。
本次交易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买,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出让方: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海洋局)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出让地址: 龙华新区观澜办事处
2、地块编号: A907-0159
3、土地位置: 龙华新区观澜科技园
4、土地面积: 24,150.55 m2
5、容积率: 4
6、用地性质: 工业用地(新型产业用地)
7、出让年限: 30年
8、起始价: 238,660,000.00元
9、竞拍保证金:45,000,000.00
最终竞得价以所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所明确的土地出让金总额为准。
四、拟竞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划用途和对公司的影响
若公司竞买成功该宗土地使用权,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及需求,公司拟在龙华新区观澜科技园投资建设公司总部及智慧社区产业研发实验基地。预计项目(一期)建设周期为3年,项目建成后,将使公司在未来“智慧社区”行业发展的黄金时期内,获得更多的市场机会,为公司长期、快速发展增添新的动力;同时也能促进公司传统业务的稳定增长,获得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推进智慧社区产品研发及转化,抢占智慧社区领域市场先机。
公司将根据竞拍进程及时公告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 深土交告〔2014〕26号:A907-0159出让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 2014-067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股权登记日:2015年1月8日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1月13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月13日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月12日15:00至2014年1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15年 1月8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6、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捷顺大厦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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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本次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 年1月12日 8:30-11:30,13:3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捷顺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相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 2015年 1月12日 17:00 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信函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捷顺大厦(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518049传真:0755-83112306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月1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 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为本公司挂牌一只投票证券,本公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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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代码;
(3)在“买入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对应申报价格,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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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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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计票规则
(1)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3)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3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5年1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交易日) 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5 年1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获得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 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 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 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 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4、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本次股东大会有二项议案,如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0755-83112288-8829
联系传真:0755-83112306
联系邮箱:stock@jieshun.cn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捷顺大厦
邮政编码:518049
2、 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原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 持股数:______________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〇一五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