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的“海南椰岛”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景福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变更登记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 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4年12月29日起,对本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海南椰岛(代码:600238)”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
待该股票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景福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变更登记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告》、《景福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公告》和《大成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景福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基金景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后,基金管理人将进行基金份额变更登记以及必要的信息变更。现将基金景福份额变更登记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金景福份额变更登记情况说明
1、2014年12月26日,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进行基金份额变更登记,份额变更登记工作已于2014年12月29日完成,投资人可以于2014年12月30日查询份额变更登记结果。
2、基金景福份额完成变更登记后,新基金场内简称为“大成产业”,新基金代码为“160919”,原基金景福投资人应使用新简称与新代码办理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3、此次份额变更登记不改变基金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的数量,具体以注册登记机构记录情况为准。
二、注意事项
1、大成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在上市交易与开放申赎之前,投资人无法进行基金交易,也无法办理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2、对于已经办理司法冻结、质押登记等措施的基金份额,有关登记机构及证券经营机构应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该限制措施的转移手续。
三、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咨询。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