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88 证券简称:中电电机 公告编号:2014-008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4年12月26日上午9:00在无锡市高浪东路77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2月16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会议由董事长王建裕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已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募集资金净额为267,219,120.00元。此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天健验【2014】6-72号《验资报告》。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止2014年11月30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项目898.26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天健审【2014】6-112号《关于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898.26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的情况。
内容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14-01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在上海设立分公司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在上海设立分公司。分公司的注册地址和经营范围等事项可在设立事宜处理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并通过《关于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无锡华庄支行、招商银行无锡城西支行、南京银行无锡新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无锡华庄支行、中信银行无锡清扬支行五家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按各银行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 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88 证券简称:中电电机 公告编号:2014-009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4年12月26日上午11:00在无锡市高浪东路77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2月16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施洪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已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募集资金净额为267,219,120.00元。此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天健验【2014】6-72号《验资报告》。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止2014年11月30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项目898.26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天健审【2014】6-112号《关于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经监事会审议,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898.26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无锡华庄支行、招商银行无锡城西支行、南京银行无锡新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无锡华庄支行、中信银行无锡清扬支行五家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按各银行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2 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88 证券简称:中电电机 公告编号:2014-0010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058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齐鲁证券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4.88元,共计募集资金297,600,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1,986,880.00元,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等其他发行费用8,394,000.00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67,219,12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4〕6-72号《验资报告》。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与计划募集资金净额的差额27.09万元,相应调整该项目的利用募集资金投资的铺底流动资金。
若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足以支付前述款项的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方式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支付前述款项,超过部分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在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置换前期投入。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截至2014年11月30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8,982,600.00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天健审〔2014〕6-112号《关于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现决定使用募集资金8,982,600.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4年12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898.26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中电电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中电电机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二)保荐机构专项意见
中电电机使用募集资金898.26万元全部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预先投入资金事项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鉴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齐鲁证券同意中电电机以募集资金898.26万元全部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
1、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2、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确认,并出具了天健审[2014]6-112号《关于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4、一致同意使用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898.26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监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898.26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 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