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2014年12月3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全文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全文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五家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www.ccstock.cn),供投资者查阅。
一、上市概况
(一)股票简称:金盾股份
(二)股票代码:300411
(三)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8,000万股
(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2,000万股,均自上市之日起开始上市交易。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三、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郭嘉凯
联系地址:绍兴市上虞区章镇镇工业园区
邮政编码:312363
电 话:0575-82952012
传 真:0575-82952018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费春成、尹利才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5层
邮编:100033
联系电话:010-51662928
传 真:010-66226708
发行人: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