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4-12-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键桥通讯 公告编号:2014-110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4年12月23日以电邮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14年12月26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8名,其中董事张松孝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实际参加表决9票,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永彬先生主持,会议通过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做出如下决议,现公告如下: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深圳南山宝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出具进度保函的议案》。
根据公司与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关于“南宁东站综合交通枢纽一期工程(地下空间)——公共服务工程通信系统设备集成采购”项目合同条款的规定,同意公司向深圳南山宝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出具进度款保函用于收取合同进度款,保函金额为760万元,保函有效期为2015年4月30日,由深圳市中恒泰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深圳市中恒泰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按开具保函金额的2%收取担保费用。
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合同、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