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资子公司的参股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71 证券简称:德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4-116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的参股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12月25日,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凤阳德瑞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瑞矿业”)的参股公司滁州中都瑞华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都瑞华”)与安徽省国土资源厅签订了安徽省凤阳县灵山-木屐山矿区新2号段石英岩矿采矿权出让合同(皖采出【2014】06号),合同金额为120000万元人民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参股公司情况
德瑞矿业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提高德瑞矿业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对上游资源进行整合的力度,经公司2013年12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德瑞矿业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与滁州市城投中都矿业有限公司等共同发起设立中都瑞华,注册资本10000万元,中都瑞华已于2014年1月9日完成工商注册。经公司2014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并经2014年12月26日2014年第7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德瑞矿业与中都瑞华各股东按持股比例同比例向中都瑞华进行增资,其中德瑞矿业增资人民币9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德瑞矿业在中都瑞华中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1、参股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滁州中都瑞华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府西街
法定代表人:葛军
经营范围:石英岩、硅制品、建材销售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截至2014年9月30日中都瑞华基本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中都瑞华的总资产为100,110,576.55元;总负债为0元;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110,576.55元。
2、参股公司现在股东出资方式及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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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增资后的出资金额及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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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出让人:安徽省国土资源厅(甲方)
受让人:滁州市中都瑞华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乙方)
2、合同标的
安徽省凤阳县灵山-木屐山矿区新2号段石英岩矿采矿权,开采矿种为玻璃用石英岩矿,出让年限15年,自受让方取得采矿许可证之日算起。该标的经评审备案的石英岩矿累计查明矿石量3427.9万吨,平均品味SiO2含量98.51%,其中边坡压覆矿石量661.4万吨,可采矿石量2766.5万吨。
3、交易价格
人民币120000万元。
4、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分八期支付完毕,第一期付款在2014年12月31日前支付总价款的30%。截止2023年12月15日前全部付清所有价款。
5、违约责任
(1)若乙方取得的采矿权排它性出现争议或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2)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缴纳采矿权价款的,甲方将按规定自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2%。的滞纳金。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书面催缴通知后一个月内仍不缴纳的,甲方将依法给予包括不予办理采矿登记手续或吊销采矿权在内的行政处罚,同时不退还竞买保证金和已收取的采矿权价款。
(3)乙方在预留期内未按时报送符合要求的申请划定矿区范围所需法定完整报件资料的,视为乙方自动放弃采矿权,甲方不退还竞买保证金和已收取的采矿权价款。
(4)乙方取得采矿许可证后的开采、经营活动应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如发生违反矿产资源法律法规行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将依法给予包括吊销采矿许可证在内的行政处罚,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不退还已收取的采矿权价款。
三、合同签订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本次合同的签订符合公司加快向上游资源进行整合的规划,有利于德瑞矿业的战略发展,也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资源优势的体现。
2、中都瑞华签订本合同后,该公司的矿业权相关权证的取得、矿产开发尚需获得相关政府部门批准,能否取得最终审批仍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取得的矿业权价值和开发效益存在不确定性。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