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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4-12-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15 股票简称:丰华股份 编号:临 2014-043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12月2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

      式发出通知,2014年12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出席董事7人。

      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书面和传真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

      以下议案:

      1、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程健先生和苏宏金先生因个人原因决定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公

      司董事会决定增补涂建敏女士、袁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增补董事简历附后)。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苏宏金先生因个人原因决定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等职务,为了确保公司日常工作

      正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涂建敏女士为公司总经理(涂建敏女士简历附后)。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5年1月15日在上海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

      于增补涂建敏女士、袁泉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会议具体事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关

      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30日

      附:简历:

      涂建敏女士简历:

      涂建敏,女,1967年10月出生,大专,高级会计师,1990年1月至1991年12月任鑫华金属结构加工厂财务主管,1992年1月至1994年12月任重庆隆鑫金属厂财务部经理,1995年1月至1999年12月任隆鑫汽油机制造有限公司财务部长、基建部部长,2000年1月至2001年2月任重庆隆鑫集团基建公司副总经理,2002年7月至2014年3月任重庆宝汇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隆鑫控股有限公司和隆鑫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袁泉先生简历:

      袁泉,男,1980年12月出生,重庆市人,汉族,硕士。2003年毕业于重庆工商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管理学学士,2014年重庆大学工商管理研究生毕业,硕士(MBA);曾任重庆渝隆资产经营集团战略规划主管,重庆对外经贸集团投资主管,资金管理中心副主任,重庆两江新区明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隆鑫国际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丰华股份 编号:临2014-44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30

      ●股权登记日:2015年1月9日(星期五)

      ●本次会议提供网络投票

      ●本次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1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月15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会议表决方式: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

      5、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110号上海吉瑞酒店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1.1 董事候选人:涂建敏

      1.2 董事候选人:袁泉

      本次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5年1月9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或代理人于规定时间内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15年1月13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建路76号901室

      联系电话:(021)58702762 传真:(021)58702762

      五、其他事项

      会议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六、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股东大会;

      二、该代理人有表决权□/无表决权□

      三、该表决具体指示如下

      ■

      四、本人对上述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额: 股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委托人应在授托书中的相应方框内打“√”或填上股数,其他方框内打“—”。

      附件2: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票日期:2015年1月15日(星期四)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1个。

      一、 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

      (二)表决方法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选举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议案个数相等的投票总数。

      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候选人共有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200股的选举票数。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当选举票数超过一亿票时,应通过现场进行表决。

      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如某 A 股投资者持有600股股票,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共2名董事会候选人议案组(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方式如下:

      ■

      举例:如公司股东张三持有600股丰华股份股票,按方式一投票,选择买入股票738615,申报价格1.1元,申报股数600股。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