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36 股票简称:苏州高新 公告编号:2014-041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 会议时间:
(1) 现场会议:2014年12月29日下午13:30
(2) 网络投票:2014年12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 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市高新区科发路101号致远国际商务大厦18楼
(二)会议出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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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35名股东及代理人代表38家股东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
(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徐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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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12月12日发布的2014-039号《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乐园部分土地收储事项的公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原浩律师、蔡明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