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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12-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4-70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2月22日发出,于2014年12月2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尤溪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尤溪泰禾”)系公司全资下属公司福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中维”)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800万元,是三明市尤溪县2014G01、2014G02地块的开发建设主体。

      为加快该地块的建设进度,满足下一步运营资金需求,尤溪泰禾拟向金融机构融资,公司同意为该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20,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两年。

      2、北京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泰禾”)系公司全资下属公司福建中维设立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是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堡辛村房地产项目“中国院子”的开发与建设主体。

      为满足下一步资金需求,北京泰禾拟与金融机构进行融资合作,公司同意为北京泰禾与金融机构合作中所涉及的全部债务对应的本金、利息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90,000万元,担保期限一年。北京泰禾另一股东许丽文按照其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担保期限不变。

      3、福州泰禾新世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泰禾新世界”)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泰禾”)直接持股76%、间接持股24%,注册资本75,000万元,是福州市东二环泰禾广场项目一期的开发与建设主体。

      为满足下一步资金需求,福州泰禾新世界拟与金融机构进行融资合作,公司同意为福州泰禾新世界与金融机构合作中所涉及的全部债务对应的本金、 利息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一年。

      4、北京泰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泰禾置业”)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泰禾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是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B-03地块居住、托幼项目(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的泰禾誉园(推广名“泰禾拾景园”)项目的开发与建设主体。

      针对其中配建公共租赁住房部分建设工程,北京泰禾置业拟与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进行合作,合作方式为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委托中国银行北京宣武支行向北京泰禾置业发放委托贷款,公司同意为北京泰禾置业与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合作中所涉及的全部债务对应的本金、利息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36,000万元,担保期限三年。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上述框架范围内与相关金融机构就上述融资事项签订相关正式协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中期票据的议案》;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黄其森先生、廖光文先生、沈琳女士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泰禾投资资金统借统还协议增加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于2013年10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13年11月15日召开201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泰禾投资签署资金统借统还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2013-65号公告),公司同意控股股东福建泰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投资”)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统借统还财务资金支持。现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业务需求,泰禾投资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累计余额拟由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其他条款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坏账及应付款项等的议案》;

      为了使财务报告能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根据目前实际情况,公司同意核销部分原福建三农历史遗留坏账及应付款等,通过相关账务处理,共计影响公司2014年12月合并报表的利润353.75万元,影响2014年12月母公司报表利润-290.79万元。

      五、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于2015年1月15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4-71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

      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尤溪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尤溪泰禾”)系公司全资下属公司福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中维”)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800万元,是三明市尤溪县2014G01、2014G02地块的开发建设主体。

      为加快该地块的建设进度,满足下一步运营资金需求,尤溪泰禾拟向金融机构融资,公司同意为该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20,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两年。

      2、北京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泰禾”)系公司全资下属公司福建中维设立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是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堡辛村房地产项目“中国院子”的开发与建设主体。

      为满足下一步资金需求,北京泰禾拟与金融机构进行融资合作,公司同意为北京泰禾与金融机构合作中所涉及的全部债务对应的本金、利息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90,000万元,担保期限一年。北京泰禾另一股东许丽文按照其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担保期限不变。

      3、福州泰禾新世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泰禾新世界”)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泰禾”)直接持股76%、间接持股24%,注册资本75,000万元,是福州市东二环泰禾广场项目一期的开发与建设主体。

      为满足下一步资金需求,福州泰禾新世界拟与金融机构进行融资合作,公司同意为福州泰禾新世界与金融机构合作中所涉及的全部债务对应的本金、利息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一年。

      4、北京泰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泰禾置业”)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泰禾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是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B-03地块居住、托幼项目(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的泰禾誉园(推广名“泰禾拾景园”)项目的开发与建设主体。

      针对其中配建公共租赁住房部分建设工程,北京泰禾置业拟与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进行合作,合作方式为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委托中国银行北京宣武支行向北京泰禾置业发放委托贷款,公司同意为北京泰禾置业与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合作中所涉及的全部债务对应的本金、利息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36,000万元,担保期限三年。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上述框架范围内与相关金融机构就上述融资事项签订相关正式协议。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尤溪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城关镇锦鸿佳园32号

      注册资本:800万元

      设立时间:2014年5月13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

      股权结构:福建中维持股100%。

      经营状况:新设立,暂未实现营业收入。

      2、北京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镇政府内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设立时间:2002年8月13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建筑材料、建筑设备。

      股权结构:福建中维持股93%、许丽文持股7%。

      资产负债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3、福州泰禾新世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福新路中段312号1#楼五层

      注册资本:75,000万元

      设立时间:2011年4月25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销售;物业管理;室内装饰装修;建筑材料批发、代购代销。

      股权结构:福州泰禾持股76%、福建中维持股24%。

      经营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4、北京泰禾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通州园光机电一体化产业基地政府路2号

      注册资本:1,000万元

      设立时间:2013年6月5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销售;施工总承包、物业管理。

      股权结构:福州泰禾持股100%。

      资产负债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1、借款人:尤溪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保证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20,000万元

      担保期限:不超过两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借款人:北京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保证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90,000万元

      担保期限:一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借款人:福州泰禾新世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保证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50,000万元

      担保期限:一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借款人:北京泰禾置业有限公司

      保证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36,000万元

      担保期限:三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

      公司为尤溪泰禾、北京泰禾、福州泰禾新世界、北京泰禾置业在与金融机构合作进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满足其融资需求,被担保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为其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北京泰禾的另一股东按照其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

      2、董事会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拟提供担保的下属公司所开发项目前景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利益,且担保风险可控。

      独立董事任真女士、洪波先生和张白先生就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为尤溪泰禾、北京泰禾、福州泰禾新世界、北京泰禾置业与金融机构合作进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满足其融资需求,有利于增强其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的利益,且此项担保风险可控。北京泰禾另一股东按照其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相关决策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未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3,513,627.28万元人民币,全部为对下属控股公司及下属公司之间提供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4-72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25亿元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中期票据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经营发展,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资金成本,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25亿元)的中期票据(以下简称“本次中期票据”)。具体内容如下:

      一、 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

      本次中期票据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25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准注册的金额为准。

      2、发行期限

      本次中期票据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相关规定、 市场环境和发行时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予以确定。

      3、发行对象

      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4、发行批次

      本次中期票据将根据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在获准注册的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5、发行利率

      本次发行的中期票据利率将根据各期发行时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情况确定。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中期票据募集资金拟用于公司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项目投资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将根据公司具体情况确定。

      7、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股东大会授权事项

      为确保本次中期票据发行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处理与本次中票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可发行的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需要及市场条件决定具体的发行方案、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募集资金的具体安排、每次发行的具体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或)修订每次实际发行的数量、金额、发行价格、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地点、发行时机、期限、评级安排、担保事项、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发行配售安排、承销安排、本金兑付、利息支付安排等以及相关信息披露等与发行相关的一切事宜;

      (2)根据本次中票发行的实际需要,聘请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承销机构、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并谈判、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或协议;

      (3)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每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的调整;

      (4)具体处理与每次中期票据发行有关的事务,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办理与每次中期票据发行有关的申请、注册或备案以及上市等所有必要手续及其他相关事宜;

      (5)办理与本次中票发行相关的、且上述未提及的其他事宜;

      (6)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公司内部审批程序

      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批,尚需通过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并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准发行注册后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情况。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4-73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月15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1月14日—1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月14日下午3:00至2015年1月15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三) 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43号奥林匹克大厦八楼会议室;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拟注册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中期票据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泰禾投资资金统借统还协议增加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4年12月30日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2、2015年1月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3、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代理人。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年1月14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4:00;

      2、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43号奥林匹克大厦六楼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拟出席会议的外地股东也可将上述材料邮寄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并注明参加股东大会。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股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代码360732;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

      (4)输入委托股数,表决意见;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1)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具体情况如下: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4)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股东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1月14日下午3:00至2015年1月15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4、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 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次日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43号奥林匹克大厦六楼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洪再春

      联系电话/传真:0591-87731557、87580732/87731800

      邮编:350003

      七、授权委托书(附后)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会议结束。

      委托人对下述审议事项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

      (注:请对每一审议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审议事项做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以按自己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字/签章):

      委托日期:二〇一五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