杠杆提升促业绩,业务转型入佳境
平安证券2015年年度系列报告
发布日期:2014年12月5日
作者:缴文超 投资咨询资格编号 S1060513080002
罗晓娟 一般证券从业资格编号S1060114080008
证券三因素法。我们一改过去碎片化的研究模式,将券商业务分为三类,即中介类业务、投资类业务和融资类业务,从而使证券业的研究更具系统性和预见性。
中介类业务。中介类业务包括经纪业务(不含两融业务)、投行业务、投顾业务、新三板挂牌做市业务等。2014年经纪业务在佣金率下滑的大背景下,仍然实现了收入的同比大幅增加,主要是因为经纪业务以量补价和信用交易的反哺作用。预期2015年佣金率下降幅度减缓,经纪业务仍将有较大收入。2014年受益于IPO开闸,投行业务收入增长幅度较大,预计2015年,得益于注册制的推进,投行收入增长幅度仍将较大。
投资类业务。投资类业务分两大类,对内投资称为自营,对外投资即为理财。2014年自营投资规模增长较快,投资收益率也有提升。预计2015年,自营投资收益仍将有较好表现。2014年资管业务规模增长较快,带来了资管业务收入的大幅增加,预计2015年资产证券化将成为资管业务的重要看点。
融资类业务。融资类业务包括融资融券、股权质押、回购等其他形式的资本中介业务。2014年券商两融业务和股权质押业务均有较快增长,我们预计2015年两融余额可能在1.2万亿-1.5万亿之间,股权质押业务规模将有所增长,但是,利差可能随着低利率环境的持续而缩窄。
15年相关热点展望。15年和券商行业相关的热点,我们展望有三,地方层面是14年已经开始推进的国企改革,诸多地方性券商,都是当地国资委下属的重要企业,随着越来越多的省市具体国企改革细则的出台,相关券商必将受益;二是金融改革,在发展直接融资的大背景下,券商行业必然受益。三是低利率环境,这一方面有利于券商作为资金的中介商,获得较大的利差收入;另一方面就是券商在转型的过程中,必将提升杠杆,而低利率环境,将降低券商的融资成本。
风险提示:IPO开闸影响二级市场交易量,政策不及预期等。
(C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