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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4-12-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14-34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将于2015年1月6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已于2014年12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现发布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二)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1月6日(星期二)上午9点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15年1月5日下午15:00至1月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东阿县阿胶街78号公司会议室

      (六)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12月30日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工作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分别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七次会议、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及会议文件、备查资料准确完整。

      1、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5、关于聘任2014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6、关于山东东欣投资有限公司减资的议案;

      7、关于投资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短期保本理财的议案;

      8、关于设立华润信托?东阿阿胶收益权项目的议案;

      9、关于投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

      议案1、2、3、4、6、9内容详见于2014年12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议案5内容详见于2014年10月21日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议案7、8内容详见于2014年8月26日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议案1和议案2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将实行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中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将分别进行。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5年1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办理登记。

      (二)登记地点:山东省东阿县阿胶街78号东阿阿胶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三)登记方法

      1、凡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股东委托授权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3、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持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以及出席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4、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出席现场会议时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信函邮寄地址:山东省东阿县阿胶街78号 东阿阿胶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及传真电话:0635-3264069;0635-3260786

      邮 编:252201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423;投票简称:阿胶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委托价格,每一项议案应以下表中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其中议案1为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1.01元代表第一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02元代表第二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依此类推;2.01代表第一位独立董事候选人,2.02代表第二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依次类推。

      ■

      注:议案8《关于设立华润信托·东阿阿胶收益权项目的议案》,此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华润东阿阿胶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表决意见对应的委托数量如下:

      ■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位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A、选举非独立董事

      可表决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把表决票投给1名或多名候选人,但投给6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股份总数。

      B、选举独立董事

      可表决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把表决票投给1名或多名候选人,但投给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股份总数。

      C、选举股东代表监事

      可表决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把表决票投给1名或多名候选人,但投给3名监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股份总数。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月5日15:00至2015年1月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它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东阿县阿胶街78号东阿阿胶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635-3264069

      传真电话:0635-3264069、3260786

      邮编:252201

      (二)会议费用:参会者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投票说明:议案1、议案2采取累积投票方式,对所列每项议案之“同意票数”中填写同意的票数,否则无效。议案1分两次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累积投票选举。每次采用累积投票时,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与应选出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权按意愿进行分配投向某一位或几位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

      ■

      注意事项: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项下划“o”,做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本授权委托书于2015年1月5日17:00前填妥并通过专人、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方为有效。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身份证号码:

      持有股数: 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