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要闻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上证金融街月谈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信息披露
  • A8:人物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B97:信息披露
  • B98:信息披露
  • B99:信息披露
  • B100:信息披露
  • B101:信息披露
  • B102:信息披露
  • B103:信息披露
  • B104:信息披露
  • B105:信息披露
  • B106:信息披露
  • B107:信息披露
  • B108:信息披露
  • B109:信息披露
  • B110:信息披露
  • B111:信息披露
  • B112:信息披露
  • B113:信息披露
  • B114:信息披露
  • B115:信息披露
  • B116:信息披露
  •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转让常州中晖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暨包头30MW光伏发电项目EPC合作的公告
  •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事项和状态的(冻结部分)公告
  •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参与单一资金信托计划的进展公告
  •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筹划员工持股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 亿城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信信托合作开展基金投资的进展公告
  •  
    2014年12月31日   按日期查找
    B3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39版:信息披露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转让常州中晖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暨包头30MW光伏发电项目EPC合作的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事项和状态的(冻结部分)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参与单一资金信托计划的进展公告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筹划员工持股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亿城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信信托合作开展基金投资的进展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4-12-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4-216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2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4年12月30在北京市佳程广场A座23层报告厅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8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文学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参股廊坊空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临2014-217号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下属公司北京丰科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临2014-218号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签订<整体合作建设经营白洋淀科技城合作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临2014-219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时间另行安排。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31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4-217

    华夏幸福关于对外投资设立

    廊坊空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廊坊空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20亿元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推进北京新机场临空经济区整体开发各项工作的开展,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幸福”或“公司”)拟与廊坊市国土土地开发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控股”)、国开元融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开元融”)、新奥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奥文化”)、朗森汽车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郎森汽车”)共同出资设立廊坊空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港投资”),空港投资设立后将主要用于北京新机场临空经济区的整体开发建设。空港投资注册资本100亿元,公司出资20亿元,占注册资本的20%。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4年12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股廊坊空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三)审批程序:上述对外投资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二、各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成立日期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比例
    廊坊市国土土地开发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13年8月12日廊坊市安次区新兴产业示范区内国开兴安创业中心4层王海滨3,000对土地开发建设,城中村改造开发建设,旧城改造开发建设的投资;土地整理;土地开发建设项目的研究及信息咨询。45%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5月28日河北省固安县京开路西侧三号路北侧一号王文学132,287.9715对房地产、工业园区及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房地产中介服务;提供施工设备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生物医药研发,科技技术推广、服务。20%
    国开元融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6月17日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115室左坤110,000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物业管理。20%
    新奥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11年8月15日廊坊开发区金源道艾力枫社中区吴杰140,000文化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文化产业项目的投资,剧院、剧场、文化设施建设的投资,音乐剧制作及运营(演出广播电视节目、电视剧除外),文化项目创意。10%
    朗森汽车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2002年7月17日廊坊开发区耀华道彭玉森42,000郎森汽车产业园的开发经营及管理;汽车零部件的制造;金属材料(不含贵金属)、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仪器仪表的批发、零售;货物的进出口。5%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廊坊空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亿元

    经营范围:土地开发、房地产、产业园区及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村庄改造开发建设的投资;旧城改造开发建设的投资;土地开发建设项目的研究及信息咨询;房地产中介服务;提供施工设备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厂房及办公用房的租赁;公共设施的建设、运营;物业服务。

    董事会设置:空港投资董事会预计9人,其中,廊坊控股推荐4人、华夏幸福推荐2人、国开元融推荐2人、新奥文化推荐1人。

    管理层设置:空港投资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由华夏幸福推荐,常务副总经理及财务部负责人由廊坊控股推荐。

    以上信息以工商机关出具的核准书为准。

    四、备查文件

    《华夏幸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31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4-218

    华夏幸福关于对下属公司

    北京丰科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

    北京丰科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科建”)

    ●投资金额和比例: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九通基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通投资”)拟向其全资子公司丰科建增加注册资本金63,000万元。增资完成后,丰科建仍为九通投资的全资子公司。

    一、对外投资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九通投资拟向丰科建增加注册资本金63,000万元。增资完成后,丰科建的注册资本将由1,000万元增加至64,000万元,九通投资对丰科建的持股比例仍为100%,该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4年12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公司北京丰科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三)审批程序:

    上述增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丰科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5月25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5区25号楼六层

    法定代表人:孟惊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丰科建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廊坊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九通投资的全资子公司)。

    三、对外投资详细情况

    (一)本次增资的目的

    为了丰科健的经营发展需要,保证丰科健的投资经营业务得以顺利开展,根据九通投资现有经营状况及长期发展规划,拟进行本次增资。

    (二)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九通投资计划以现金出资方式向丰科建增加注册资本金63,000万元。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丰科建增资不会影响公司的资金状况,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性发展。

    五、备查文件目录

    《华夏幸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31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4-219

    华夏幸福关于签订整体合作

    建设经营白洋淀科技城合作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合同类型:区域整体合作建设经营协议及补充协议

    2.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且经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3.合同履行期限:50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4.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该合同履行对公司2015年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对未来几年公司的净资产和净利润将产生一定的影响,具体数额目前还无法预测,今后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5.合同风险分析:合同履行期限较长,存在可能遭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风险。

    一、合同决议情况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4年5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白洋淀科技城建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5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14-085号公告)。为进一步明确双方合作建设经营白洋淀科技城的相关权利义务,双方签署了《关于整体合作建设经营白洋淀科技城合作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公司于2014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整体合作建设经营白洋淀科技城合作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本次合作协议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二、合同的双方当事人

    甲方:保定市人民政府

    乙方: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主要合同条款

    规划建设河北省白洋淀科技城是河北省委、省政府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前瞻性决策,是河北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的重要载体,是保定市委、市政府在京津冀协同发展时代背景下创新发展的重大支撑。

    1.委托区域

    甲方以河北省保定市行政区划内建设白洋淀科技城(以下简称“委托区域”)的整体合作开发经营等各事项与乙方进行合作。委托区域占地面积约为300平方公里,北至漕河及白洋淀堤北、东至白洋淀、西至京港澳高速、南至保新公路、唐河及白洋淀堤南,地域四至以实地测量为准。

    双方确认,先期开发建设核心区,占地面积约为35平方公里,北至王庄村北及国公营村南、东至臧村镇西侧小公路及延线、西至京港澳高速、南至保新公路及小侯村北(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核心区内可出让建设用地的面积占核心区总面积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60%,可出让建设用地中商业服务及住宅开发用地的比例不低于50%。

    2.委托事项

    甲方负责委托区域内的开发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委托区域内规划建设用地的前期土地征转并形成建设用地,在符合政府规划及土地供应相关政策的前提下按照双方约定的开发进度依法进行供地。乙方负责投入全部资金全面协助甲方进行委托区域的开发建设及管理工作。甲方委托乙方在委托区域的开发中根据规划要求提供“九通一平”等市政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工作,公益及公共设施投资、建设工作,土地整理投资有关工作,产业发展服务工作及相关咨询服务等。乙方为完成委托区域开发建设、运营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产生的成本,具体以双方共同选定具有甲级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报告为准。

    3.合作开发排他性与合作期限

    1)本协议项下甲方对乙方的委托是排他性的,非经双方同意不可撤销或变更;

    2)本协议项下委托服务的委托期限为50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4.结算资金来源

    甲方承诺将委托区域内所新产生的收入的地方留成部分(即扣除上缴中央、河北省及保定市级部分后的相关区县留成收入)按照约定比例上解地方财政(包含相关区县财政)后的剩余部分全部作为偿还乙方垫付的投资成本及投资回报的资金来源。委托区域内新产生的收入是指委托期限内委托区域内企业与单位经营活动新产生的各类收入,主要包括税收收入(原有企业与单位产生的税收收入除外),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专项收入、专项基金,其他非税收入。

    5.委托费用的结算

    1)就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公益及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建设费用,具体包括建设成本和建设利润两部分,建设利润按建设项目的总投资额的15%计算。

    2)就土地整理投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土地整理费用,具体包括土地整理成本和土地整理收益两部分,土地整理收益按土地整理成本的15%计算。

    3)就产业发展服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产业发展服务费用。当年产业发展服务费的总额,按照委托区域内当年入区项目新增落地投资额的45%计算(不含销售类住宅项目)。

    4)规划设计、咨询等服务费由双方按照成本费用的110%计算,具体以审计报告为准。

    5)物业管理、公共项目维护及公用事业服务等按照国家定价执行;无国家定价,按照政府指导价或经甲方审计的市场价确定。

    6.结算时间

    双方确认,按照下述时间或者双方协商一致的时间完成结算: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公益、公共设施建设费用,甲方应于具体建设项目竣工交付后60日内完成结算;土地整理费用,甲方应于每年3月底前完成结算;产业发展服务费、规划与咨询服务、物业管理、公共项目维护及公用事业服务费用等,甲方应于每年3月底前完成结算。

    7.产业服务及招商引资

    1)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白洋淀科技城指示精神及科学规划定位开展产业发展及招商引资工作。

    2)双方将就委托区域内的招商引资及产业服务等事项共同展开工作,双方均可推荐引进符合条件的优质项目入区投资建设。

    3)乙方应在区域整体规划基础上整合资源并拟定区域内产业定位、规划、环保、建设、投资强度等投资标准、条件及相关招商政策报甲方批准后执行。遇到特殊或重大项目,由双方协商确定。

    8.双方的承诺

    1)甲方承诺: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积极办理或为乙方及入驻园区企业争取各项最优惠的税收、技术技改、科技创新等政策。甲方应将委托区域纳入保定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同时甲方应确保委托区域有不低于1,000亩开发用地的建设用地指标用于起步开发建设。甲方应将委托区域列入全市重大发展战略,并在土地利用规划、土地规模和指标及城市规划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甲方应保证与乙方受托开发的相关各区县已明确知悉并严格遵守本协议,且甲方负责于本协议正式签署后3个月内推动乙方与核心区涉及的行政主体签订与本协议原则一致的补充协议,确保本协议得以有效履行。

    2)乙方承诺:整合国内外高水平的规划设计单位,提出委托区域总体方案和规划建议,制订可行的实施计划。负责全部委托事项所需的全部资金的筹措并做到及时足额到位,确保资金使用平衡,以确保全部委托事项按时完成;组织进行委托区域的发展战略论证,科学制定委托区域的产业定位。建设用地开发建设、招商引资,乙方应按照甲方制定的总规、控规和国家政策执行,对于特殊项目,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9.转让和承继

    本协议签署后60日内,双方共同促成设立混合所有制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由乙方控股(持股比例不低于90%),并由乙方负责项目公司具体管理事宜。项目公司成立后,本协议规定的应由乙方承担的委托事项以及相应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全部转由项目公司承担。

    10.其他

    本协议生效后,如遇国家和省级重大政策调整,或者双方认为必要时(原则以十年为周期),且双方约定利益发生较大偏差的,双方经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予以修正。

    11.生效条件

    本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且经乙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协议的签署为公司与保定市人民政府合作开发白洋淀科技城领域奠定了扎实的基础,为公司的产业新城业务拓展了新的领域。

    2.该合同履行对公司2015年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对未来几年公司的净资产和净利润将产生一定的影响,具体数额目前还无法预测,今后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3.该合同履行将增加公司的业务区域,未来会增加公司的土地储备。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本项目实施可能存在的主要风险为合同履行期限较长,存在可能遭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关于整体合作建设经营白洋淀科技城合作协议》;

    3.《关于整体合作建设经营白洋淀科技城合作协议结算资金来源专项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31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4-220

    华夏幸福关于下属公司

    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家下属公司在廊坊市及怀来县共计取得十三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本次成交土地总面积为257,994.91平方米,总价为71,192万元。具体如下:

    1、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廊坊市京御幸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廊坊市国土资源局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中竞得了编号2014-8、2014-9、2014-10号三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取得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

    2、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怀来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怀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活动中竞得了编号为ZZ14-82号、ZZ14-83号、ZZ14-84号、ZZ14-86号、SF14-63号、SF14-64号、SF14-65号、SF14-66号八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取得了《成交确认书》;

    3、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怀来京御幸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怀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活动中竞得了编号为ZZ14-87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取得了《成交确认书》;

    4、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怀来鼎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在怀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活动中竞得了编号为GY14-76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取得了《成交确认书》。

    上述购买经营性用地的议案已经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4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4-054号)

    现将地块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竞得地块具体情况

    (一)廊坊市京御幸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竞得土地情况

    土地编号地块位置面积土地用途出让年限成交金额(万元保证金金额
    2014-8经七路以东,经八路以西,祥云北道以北,汇源道以南47,744.55住宅兼商服住宅70年、商服40年22,40010,745
    2014-943,219.3420,2009,725
    2014-10西昌路以东,汇源道以南36,543.9217,1008,220
    合计127,507.81————59,70028,690

    (二)怀来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竞得土地情况

    土地编号地块位置面积土地用途出让年限成交金额(万元保证金金额
    ZZ14-82东花园镇董庄子村3,267.09住宅用地70年452317
    ZZ14-8319,295.612,6821,878
    ZZ14-84东花园镇董庄子村、三泉井村4,663.98746523
    ZZ14-86东花园镇南水泉村2,993.90439308
    SF14-63东花园镇大南辛堡村5,164.89商业用地40年690329
    SF14-643,497.40379230
    SF14-653,799.71338237
    SF14-662,514.39301169
    合计45,196.97————6,0273,991

    (三)怀来京御幸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竞得土地情况

    土地编号地块位置面积土地用途出让年限成交金额(万元保证金金额
    ZZ14-87东花园镇三泉井村28,622.03住宅用地70年3,9082,736

    (四)怀来鼎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竞得土地情况

    土地编号地块位置面积土地用途出让年限成交金额(万元保证金金额
    GY14-76东花园镇南水泉村、火烧营村56,668.10工业用地50年1,5571,090

    二、本次竞得土地使用权对公司影响

    本次土地使用权竞买符合公司的土地储备策略,可增加公司土地储备257,994.91平方米,可进一步提升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保障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风险提示

    本次竞拍是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当前房地产市场状况下充分考虑了风险因素的基础上进行投资决策的,但由于房地产行业受宏观调控影响较大且具有周期性波动,因此公司存在上述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

    2.《成交确认书》。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