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49 股票简称:城投控股 编号:临2014-052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12月24日以书面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4年12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董事会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上海天马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申请项目贷款的议案,具体如下:
借款单位:上海天马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松江天马生活垃圾末端处置综合利用中心配套河道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松江天马配套河道工程”)和配套300米范围内环境防护隔离带整治前期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松江天马红线外工程”)
贷款银行: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五支行
贷款金额:人民币60,258万元
贷款期限:16年
贷款利率: 同期银行基准利率下浮10%,按季结息。
保证方式:以松江天马项目建成后的收费权作为质押。
贷款用途:用于松江天马配套河道工程与松江天马红线外工程项目建设。
还款计划:从2016年12月开始还款,每季度还本一次,分十五年还清。
二、董事会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总裁出售持有的已上市证券的议案,具体如下:
1、对公司总裁的授权:连续12个月内,授权审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5%。
2、对公司董事长的授权:连续12个月内,累计交易金额在超出总裁权限以后,由董事长负责审批,授权审批的交易金额(含总裁审批部分)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10%。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总裁在上述额度内审批出售公司持有的已上市证券,该项授权不计入公司管理制度对资产投资及处置业务的授权额度内。公司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已上市证券的出售情况。
三、董事会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诚鼎投资管理公司的议案,具体如下:
本公司和诚鼎管理团队分别出资500万元联合设立上海诚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核准为准),作为未来诚鼎新设基金管理机构固定的主要投资人。
四、董事会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具体如下:
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蒋家智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一职。公司对蒋家智先生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因工作需要,经总裁安红军先生提名,聘任李贞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6月24日止(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李贞女士于2013年4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第四十七期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并获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李贞女士简历
李贞,女,汉族,1982年生,上海籍,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200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9年2月参加工作。现任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