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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部分银行理财产品到期兑付的公告
    2015-01-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监测 公告编号:2015-001

      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部分银行理财产品到期兑付的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4年1月22日,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201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公司于2014年1月24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明州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订《招商银行公司客户结构性存款协议》,使用自有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购买招商银行公司客户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月28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06)。

      该笔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到账,公司已全部收回本金及收益,共计获得理财投资收益2,372,054.79元。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月5日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监测 公告编号:2015-002

      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

      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4年12月15日,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7亿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购买理财产品的总金额不超过3.7亿元、连续十二个月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若预计投资额度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公司将重新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提交股东大会审批。投资品种为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中涉及的投资品种。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内拟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证券部和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2月16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79)。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的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2014年12月30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源支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签订《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协议》,使用自有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购买宁波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公司于2014年12月31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订《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购买浦发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公司于2014年12月31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订《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使用自有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购买浦发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宁波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的主要内容

      (一)结构性存款产品情况

      1、产品名称:稳健型841210号

      2、本金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3、产品币种:人民币

      4、产品类型:保本浮动型

      5、期限:182天

      6、起息日:2014年12月30日

      7、到期日:2015年6月30日

      8、收益兑付日:2015年7月2日

      9、预期年化收益率: 4.30%/年

      10、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11、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宁波银行没有关联关系。

      12、本次使用3,000万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3%。

      (二)主要风险揭示

      本产品有投资风险,只保障资金本金,不保证收益。

      1) 货币风险:当结构性存款产品交易用外币标价或者用非本币标价时,外币汇率的波动会给您的金融投资带来收益或者造成损失。所以您应该考虑到汇兑损失的风险。

      2)价格风险:考虑到结构性存款产品的价格和特征都是单独制定的,并且我行无法从市场上得到有效的定价信息,我行不能向您保证您从我行得到的价格是市场上最好的价格。我行有可能在任何与您的结构性存款产品交易中取得收益,无论交易结果是否对您有利。

      3) 流动性风险:一项结构性存款产品交易在没有对手方的允许下,一般不允许被受让、转让或者终止,而交易对手方不会以法律或者合约的形式事先约束自己而允许您受让、转让或者提前终止有关交易。因此您通常不能在设定的到期日之前与我行就结构性存款产品进行清算。

      4) 税务风险:在您进行结构性存款产品交易之前,您需要了解从事结构性存款产品的税务影响。

      5) 国外市场交易/场外交易:由于国外司法仲裁与法律制度的不同,投资于国外市场的资金或许不可能提供与国内一样的法律保护措施。某些场外交易的期货、期权和掉期由于不被管制而包含了更高的风险。此外,由于场外交易不能转让以及不易变现,这都可能包含了更高的风险。

      6) 订价关系: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结构性存款产品与它的标的资产之间可能不存在正常的价格关系,尤其是在一个“组合资产的衍生品”(包含了至少两种以上的标的资产,两种资产可以是同一类型也可以是不一样的类型,这些资产被同时买入或者卖出)和“结构性”交易中更是如此。由于缺乏“普遍的”或者“市场化”的参考价格,所以很难独立的给出相关合约的“公平”价格。

      当我行将盯市评估价格定期通知给您时,您需要认可并且同意,我行发送给您的对合约价值的评估是与我行的一贯操作相符的,在没有明显错误的情况下,这些对市场价格的估值是最终并有效的。您还需要进一步同意,您无权对于我行的估价进行置疑,也无权要求我行给出具体的价格的计算方式。

      7) 市场风险:您在资金及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中的损益与金融市场、商品市场的价格、利率和指数相关联。这些价格、利率和指数的变化有可能很迅速并且幅度很大,因此有可能给您带来投资收益的损失。

      8)挂钩标的替换风险:所挂钩标的如遇潜在调整事件或其它市场特殊事件而需更换,宁波银行有权根据诚信原则挑选适当的标的进行替代。

      9)提前到期及到期日顺延风险:在本结构性存款存续期内,宁波银行有权在特定情况下提前终止,一旦产品被提前终止,投资者可能面临不能按预期期限获得预期收益的风险。

      如果在存续期内出现挂钩标的市场中断事件,而无法正常获取其价格时,则相关标的的观察日按约定条款会分别向后顺延这将导致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实际期限的延长。

      二、浦发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的主要内容

      (一)结构性存款产品情况

      1、产品名称:公司14JG882期

      2、投资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3、币种:人民币

      4、本金保证:保证收益型

      5、产品收益起算日:2014年12月31日

      6、产品到期日:2015年12月28日

      7、产品收益率: 4.30%/年

      8、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浦发银行没有关联关系。

      10、本次使用2,000万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2%。

      (二)主要风险揭示

      1. 期限风险:由于本产品的实际期限无法事先确定,且乙方(浦发银行)有权单方行使对产品期限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提前终止等),一旦乙方选择了行使本合同中所订明的对产品期限的权利,则甲方(理工监测)必须遵照履行。

      2. 市场风险:交易期内可能存在市场利率上升、但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受限于投资组合及具体策略的不同,本产品收益变化趋势与市场整体发展趋势并不具有必然的一致性。

      3. 流动性风险:客户不享有提前终止权,则客户在产品到期日(乙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合同的,提前终止日被视为产品到期日)前无法取用存款本金及产品收益。

      4. 信息传递风险:客户应根据本合同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查询本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客户无法及时了解本产品的信息,并由此影响客户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将由客户自行承担。

      5. 不可抗力风险:如果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三、浦发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的主要内容

      (一)结构性存款产品情况

      1、产品名称:公司14JG882期

      2、投资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3、币种:人民币

      4、本金保证:保证收益型

      5、产品收益起算日:2014年12月31日

      6、产品到期日:2015年12月28日

      7、产品收益率: 4.30%/年

      8、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浦发银行没有关联关系。

      10、本次使用1,000万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81%。

      (二)主要风险揭示

      1. 期限风险:由于本产品的实际期限无法事先确定,且乙方有权单方行使对产品期限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提前终止等),一旦乙方选择了行使本合同中所订明的对产品期限的权利,则甲方必须遵照履行。

      2. 市场风险:交易期内可能存在市场利率上升、但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受限于投资组合及具体策略的不同,本产品收益变化趋势与市场整体发展趋势并不具有必然的一致性。

      3. 流动性风险:客户不享有提前终止权,则客户在产品到期日(乙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合同的,提前终止日被视为产品到期日)前无法取用存款本金及产品收益。

      4. 信息传递风险:客户应根据本合同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查询本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客户无法及时了解本产品的信息,并由此影响客户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将由客户自行承担。

      5. 不可抗力风险:如果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四、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风险管理制度》的要求,开展相关理财业务,并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公司审计部应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并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周转资金需要。

      2、通过进行适度适时的低风险的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六、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2014年1月24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5,000万元,购买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明州支行《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黄金挂钩三层区间型W11)》。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06)。该产品已于2014年8月23日到期,获得理财投资收益2,372,054.79元。

      2、2014年1月29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3,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2014年对公结构性存款统发第八期产品16》。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08)。该产品已于2014年7月29日到期,获得理财投资收益81万元。

      3、2014年2月28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1,000万元,购买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3月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11)。该产品已于2014年8月27日到期,获得理财投资收益231,780.82元。

      4、2014年7月30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3,000万元,购买了平安银行宁波分行的《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7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44)。该产品尚未到期。

      5、2014年8月27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1,000万元,购买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源支行的《稳健型842139号》结构性存款。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8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51)。该产品已于2014年12月22日到期,获得理财投资收益148,082.19元。

      6、2014年8月29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1,000万元,购买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的《结构性存款》。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8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52)。该产品尚未到期。

      7、2014年10月24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4,000万元,购买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源支行的《2014年稳健型841189号》结构性存款。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0月2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63)。该产品尚未到期。

      8、2014年12月8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元,购买了平安银行宁波分行的《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2月1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76)。该产品尚未到期。

      9、2014年12月15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结构性存款产品《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2014年JG858期》。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2月1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81)。该产品尚未到期。

      截至公告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金额为28,000万元(含本次6,000万元)。未超过董事会授权投资理财产品的金额范围和投资期限。

      七、备查文件

      1、宁波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协议》

      2、《浦发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

      3、《浦发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