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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01-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14-66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不存在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14年12月31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2月30日下午15:00至2014年12月3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本部2楼多功能会议室(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二路南泥湾大道65-71号汇丰企业总部8号楼)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聪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409,814,5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18%。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271,863,8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9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37,950,7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26%。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43人,代表股份数26,964,186股。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刘聪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会议,湖北安格律师事务所顾恺、余学军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公司章程修改案》

      同意409,283,1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03%;反对52,1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7%;弃权47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70%。

      其中,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26,432,7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8.0292%;反对52,1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1933%;弃权47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7775%。

      2、《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改案》

      同意409,283,1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03%;反对52,1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7%;弃权47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70%。

      其中,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32,7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8.0292%;反对52,1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1933%;弃权47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7775%。

      3、《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以投票表决方式选举刘聪先生、王建国先生、王纯先生、张经仪先生、李国先生、周义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选举唐建新先生、朱新蓉女士、曾国安先生、张天武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刘文兰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董事。

      ■

      4、《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以投票表决方式选举马全丽女士、胡剑先生、汤勇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的监事。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尹艳红女士、何立军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

      5、《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者薪酬管理办法》

      同意409,246,2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13%;反对89,0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7%;弃权47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70%。

      其中,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26,395,8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7.8923%;反对89,0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3301%;弃权47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7775%。

      6、《关于聘请超短融发行联席主承销商的议案》

      同意409,283,1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03%;反对52,1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7%;弃权47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7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安格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顾恺 余学军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14-67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4年12 月 31日下午17:00在公司本部5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2月26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会议由刘聪先生主持,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0名。公司独立董事唐建新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授权委托独立董事朱新蓉女士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出席及授权董事11名,公司5名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刘聪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的议案》。

      1、战略委员会由曾国安、刘聪、王建国、唐建新、朱新蓉五人组成,召集人曾国安。

      2、提名委员会由张天武、刘聪、王建国、曾国安、朱新蓉五人组成,召集人张天武。

      3、审计委员会由唐建新、朱新蓉、王建国、曾国安、张天武五人组成,召集人唐建新。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朱新蓉 、刘聪、唐建新、曾国安、张天武五人组成,召集人朱新蓉。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新一届经理班子的议案》。

      董事会研究决定,聘任王纯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程军先生、王辉女士、杨晓红女士、彭波先生、赵琳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公司新一届经理班子对第八届董事会负责,行使有关职权,负责公司行政工作(新一届经理班子简历附后)。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董事会研究决定,聘任彭波先生为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资格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任期三年(简历附后)。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任职资格合法。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任职资格。

      2、程序合法。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聘任程序合法。

      3、同意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新一届经理班子简历:

      王纯,男,1960年出生,硕士,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曾任武汉市电子产业集团公司业务部经理、江南分公司经理,武汉市工业品集团东方公司总经理,中心百货大楼家电公司副总经理、中心百货大楼副总经理、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百货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湖北新一佳超市有限公司总经理,银泰百货(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华中区总经理、湖北银泰百货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武商集团副董事长,武汉中核海岸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高管人员的情形。

      程军,男,1961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曾任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董事、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兼任武汉中百百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持有本公司股份664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高管人员的情形。

      杨晓红,女,1969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高级经营师。曾任公司经理办公室主任、秘书处主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董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持有本公司股份3689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高管人员的情形。

      王辉,女,1962年出生,研究生,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曾任公司宣传部部长、副总经理、武汉中百百货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中百超市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持有本公司股份3689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高管人员的情形。

      赵琳,女,1975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经济师、高级人力资源师。曾任公司团委副书记、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高管人员的情形。

      彭波,男,1970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经营师。曾任公司证券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武汉中百物流配送有限公司董事长、党总支书记。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中百超市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高管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14-68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4年12 月 31日下午18.00在公司本部5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2月26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监事经审议,全票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尹艳红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简历附后)。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简历:

      尹艳红,女,1968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高级经营师。曾任公司党委办公室、经理办公室主任、纪委书记、仓储公司党委书记。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工会主席、纪委书记。

      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