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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1-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20 证券简称:江苏阳光 编号:临2014-030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20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4年12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董事应到9人,实到8人。独立董事卢青先生因公出差,已全权委托独立董事刘斌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和签字权。会议由陈丽芬董事长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江苏阳光云亭热电有限公司停产的议案》。

      为积极响应江阴市热电联产规划导向和全市热电企业热源点整合部署,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阳光云亭热电有限公司拟于2014年12月31日上午8时开始停产,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负责处置江苏阳光云亭热电有限公司停产的相关事宜。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2014-031号公告《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江苏阳光云亭热电有限公司停产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江苏阳光云亭热电有限公司与江阴云亭热力有限公司签订供热合作协议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2014-032号公告《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江苏阳光云亭热电有限公司与江阴云亭热力有限公司签订供热合作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30日

      股票代码:600220 股票简称:江苏阳光 公告编号:临2014-031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江苏阳光云亭热电

      有限公司停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积极响应江阴市热电联产规划导向和全市热电企业热源点整合部署,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阳光云亭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亭热电”)拟于2014年12月31日上午8时起停产。为保障公司利益不受损失,云亭热电与江阴云亭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亭热力”)经充分交流、友好协商,达成了合作协议,云亭热电向云亭热力提供热管网及必要配套设施的资产使用权、市场经营权,云亭热力以当前云亭街道行政区域为基准范围供热,同时云亭热力按每吨蒸汽支付22元给云亭热电作为补偿(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032号公告《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江苏阳光云亭热电有限公司与江阴云亭热力有限公司签订供热合作协议的公告》)。上述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将根据相关信息披露规则要求,对云亭热电停产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20 证券简称:江苏阳光编号:临2014-032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江苏阳光云亭热电

      有限公司与江阴云亭热力有限公司

      签订供热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交易内容:江苏阳光云亭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亭热电”)向江阴云亭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亭热力”)提供热管网及必要配套设施的资产使用权、市场经营权。以当前云亭街道行政区为范围基准,乙方在该区域范围内的所有供热,甲方有权获得议定的收益。

      ●云亭热力与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云亭热电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交易概述

      为积极响应江阴市热电联产规划导向和全市热电企业热源点整合部署,公司控股子公司云亭热电与云亭热力经充分交流、友好协商,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公司于2014年12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阳光云亭热电有限公司与江阴云亭热力有限公司签订供热合作协议的议案》。

      二、协议双方基本情况

      (一)甲方:江苏阳光云亭热电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阴市云亭镇新伍村

      法定代表人:陈丽芬

      注册资本:14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发电;供汽、工业用水。

      云亭热电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二)乙方:江阴云亭热力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阴市云亭街道那巷路18号

      法定代表人:马坚

      注册资本:1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蒸汽、工业用热水的销售。

      云亭热力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原则

      1、根据市政府热源点整合的要求并在整合条件具备时,甲方自行关停热电生产设施,自行实施职工分流安置,自行处置除供热管网及必要配套设施以外的资产。

      2、甲方向乙方提供热管网及必要配套设施的资产使用权、市场经营权。

      3、作为甲方自行实施职工分流安置,自行处置除供热管网及必要配套设施以外的资产以及甲方向乙方提供热管网及必要配套设施的资产使用权、市场经营权的补偿,以当前云亭街道行政区为范围基准,乙方在该区域范围内的所有供热,甲方有权获得议定的收益。

      (二)实施细则

      4、甲方向乙方提供上述区域内资产使用权、市场经营权(即乙方正式接管该区域)之前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继续由甲方负责处理,但对甲方在原供热期间形成的债权乙方应配合甲方收取。

      5、乙方接管热力经营后,甲方应配合支持乙方的经营活动,维护乙方在受让后的对外关系、地方关系、客户关系,促成延续相关合作关系,以保障乙方正常经营和双方共同利益。

      6、乙方全面接管前,上述区域范围内管网、用户等方面的管理、服务、建设、改造、计量、收费、安全生产等职能。甲方应予配合和支持。

      7、由乙方投资新建、替代改造后的管网及必要配套设施所有权归乙方。

      8、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收益,以在协议约定所属区域内在本协议生效后每月销售蒸汽数据为依据,按每吨蒸汽支付22元(销售流转税后收益)给甲方,由乙方在结算次月10号前提供相关数据给甲方,乙方收到甲方开具的发票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给甲方相应的收益。

      9、达成本协议前,甲方保证及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充分的技术、商务等信息,以便有利于后续工作的推进和开展。

      10、不管何种原因,乙方在持续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若不能在该区域内供热或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将云亭街道行政区域供热权转让给第三方,则乙方仍需向甲方支付收益,收益标准仍按云亭街道行政区域供热量结算,直至本合同期限到期。

      (三)其他事项

      11、原有甲方与用户签订的供汽合同在有效期内,由乙方继续为甲方履行合同。

      12、甲方在以前生产经营期间,凡与管网的管理、运行、检修、维护等相关和外单位签订的合作合同的处理由甲方负责。如有相关服务、售后、质保等权益应移交延续于乙方。

      13、在乙方接管管网运行管理后,管网运行的安全责任与甲方无关。

      14、在该区域内的管网对接产生的费用,相关审批费用,供热管网及配套设施维修、检测、管理等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5、甲方提供所有资料的均须加盖甲方公章,并承担相关责任,交接时双方办理相关手续。如发生由于甲方未向乙方完全交底或隐瞒等而引起的纠纷,责任由甲方承担并负责处理。

      16、在乙方接管管网运行后,甲、乙双方应各安排专门人员对该区域内的供汽数据进行抄录核对、乙方应每月向甲方提供在该区域内的销售蒸汽数据的财务报表乙方有解释具体情况的义务。

      17、本协议有效期为25年。

      四、签订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截止2014年9月30日,云亭热电总资产为15,506.95万元,净资产为14,842.36万元,2014年1月-9月,云亭热电主营业务收入为7742.79万元,利润总额为327.76万元。目前,云亭热电每年销售蒸汽量为60万吨左右,云亭热电停产后,根据《江苏阳光云亭热电有限公司与江阴云亭热力有限公司签订供热合作协议》,云亭热力将按每吨蒸汽支付22元(销售流转税后收益)给云亭热电,经公司内部测算,按目前云亭热电的蒸汽年销售量预计以后每年度利润总额为500万元左右(具体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为准),故上述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风险提示

      协议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因素、燃煤热电产业政策、市场及乙方企业有重大变化等影响造成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协议书。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