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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完成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5-01-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 (奥瑞)2015-临001号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完成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3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原龙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原龙”)的通知,其于2014年1月3日首次增持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现就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上海原龙投资有限公司

      二、首次披露增持公告的时间:

      2014年1月1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上海原龙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公告》(2014-临001号)。

      三、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

      上海原龙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场情况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2014年1月3日,上海原龙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公司股份2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5%,其计划自首次增持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含首次增持股份)。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一)2014年1月3日,上海原龙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60万股,成交均价37.26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5%。

      (二)2014年1月9日,上海原龙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00万股,成交均价37.43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5%。

      上海原龙于2014年1月3日首次增持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60万股,增持比例达公司总股本的1.5%,增持总数符合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2%的承诺。

      上海原龙于2014年1月3日首次增持前持有公司股份14,227.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39%;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截至2015年1月3日,上海原龙持有公司股份29,375.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61,334万股的47.89% (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公司总股本由30,667万股变更为61,334万股,上海原龙持有公司股份由14,687.8万股变更为29,375.6万股)。

      五、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原龙严格履行增持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未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超计划增持。

      六、增持行为的合规性: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满足《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提出豁免发出要约申请的条件。本次控股股东增持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七、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就上海原龙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事宜,实施了专项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认为:上海原龙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申请的情形;本次增持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