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银行办理快速赎回业务单日最高限额的公告
为进一步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行”)协商一致,自2015年1月6日起,调整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在上海银行办理快速赎回业务的单日最高限额,具体公告如下:
一、业务规则变动内容
自2015年1月6日起,所有投资者单日(T日15:00至T+1日15:00,T日、T+1日均指工作日)累计申请快速赎回的资金总额上限由人民币叁仟万(30,000,000)元调整为人民币伍仟万(50,000,000)元。本公司有权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相应调整该上限。上海银行按照投资者提交快速赎回业务的申请时间逐笔划拨资金给投资者,若由于快速赎回总额度突破而无法进行快速赎回业务申请时,投资者将只能进行普通赎回操作。
除本次公告调整事项外,投资者在上海银行办理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快速赎回业务适用《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在上海银行开通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的公告》的业务规则。
二、重要提示
1、投资者通过上海银行办理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快速赎回业务的相关流程应遵循上海银行的有关规定,投资者申请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快速赎回业务前,请仔细阅读相关法律文件和业务规则。
2、本公司和上海银行可根据业务需要经协商一致对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快速赎回业务申请限额、业务规则和手续费等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公告。
3、本公告仅对在上海银行办理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快速赎回业务的有关调整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认真查阅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查询。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1、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94
2、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boscam.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21-60231999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一月六日